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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报废客车 罚!

安庆晚报 2010-08-16 00:44 大字

 

 

刘宏斌

 

吴斐

 

杨宏伟

本报讯

 

近日,怀宁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公路巡逻时,查获一辆超速客运车,驾驶员不但无证驾驶,其驾驶的还是一辆报废车。

 

8月12日上午8时50分许,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牌中队民警巡逻至该县县道黄小公路10K处,发现迎面驶来的一牌号为皖H39531红色微型普通客车在高速行驶中,见到警车后突然停下。驾驶人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随即对其进行检查。

经查,该驾驶人葛某,46岁,怀宁县黄龙镇菱湖村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其驾驶被查的微型普通客车,2002年6月以出租客运性质注册登记,2006年1月出租转非,检验合格至2010年6月,强制报废期止2010年6月。经过调查取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报废机动车予以收缴,对违法驾驶人葛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严重违法行为合并执行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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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怀宁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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