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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污4岁女童未遂 “坏叔叔”获刑四年

江淮晨报 2015-11-24 17:20 大字

晨报讯 男子曹某在工地干活休息期间,以看电视为由将工友4岁的女儿骗进屋意欲奸淫,幸好女孩的父亲及时赶到并制止。11月23日,记者获悉,曹某因强奸罪被枞阳县法院判刑4年。

2015年3月,曹某来到安庆一家砖厂打工。9月18日上午,曹某将砖装车完工后,看到同事赵某的4岁女儿婷婷(化名)在工厂大院里玩耍,于是以看电视为由,将婷婷带到员工宿舍意欲奸淫,幸被赵某发现并及时制止。随后,曹某报警称其做错了事,向民警自首。

法院认为,曹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系犯罪未遂,属自首,可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晨报记者 王凯 通讯员 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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