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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多年不知“妻子”芳龄几何

安庆晚报 2012-09-16 18:36 大字

 

本报讯(张金林

 

记者

 

周国庆)9月7日,枞阳县法院义津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同居而引起的子女抚养纠纷。令人诧异的是,在庭审中当法官问及被告年龄等情况时,原告的回答竟是不知道。

原告朱某系枞阳县义津镇人,2006年在江苏江阴打工时,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据说是四川籍的女子蔡红;未经细问,两人便开始在一起生活。在后来将近两年的时间里,朱某多次提出二人进行结婚登记,都被蔡红以各种理由推托了。在孩子出生时,朱某再次提出登记,蔡红借口说四川老家的新身份证还没办,没法登记;出于信任,朱某没再多问,此事就被搁置了下来。

2009年10月,带着孩子住在朱某老家的蔡红突然提出要出去打工,说完第二天就走了。当时人在江阴的朱某忙于自己的业务,没有太在意,以为蔡红只是出去打工;然而,蔡红自从那天离家后就再也没回来过,手机号码也换了。朱某四处寻找无果,便想到上蔡红的老家找她,可仔细回想,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她家在哪,只是听说她是四川的。于是,朱某前来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将孩子判归自己抚养。

经法院调查证实,这个与他同居数年的女子的确是四川某县人,且年长朱某13岁,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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