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这个“小孬子”真的孬

安庆晚报 2010-08-16 00:44 大字

 

 

王可

 

周国庆

人的一生难免犯错,错了就改未为不可,可有些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依然不知悔改,在犯罪的道路上一路走下去。记者今天介绍的这个王某就是这样执迷不悟的家伙。生于1990年9月5日的王某外号“小孬子”,2008年2月27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08年9月8日同样因为盗窃罪被枞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5日,2009年2月21日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元,今年8月6日他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1000元。至此王某已经是第四次因为盗窃罪被判刑罚。

2010年2月27日,周潭镇某村的村民周某乘坐着三轮车去亲戚家,当时他的身边坐着一个虎头虎脑的小青年,途中小青年撞了周某一下,随即便下了车。当时周某并没有在意,直至下车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钱包被偷了,钱包内有现金1900元、黄金戒指两枚。周某怀疑是被刚才坐在自己旁边的小青年偷走的。车上的人都说那名小青年外号叫“小孬子”,经常小偷小摸。周某立即向警方报案,不久当地警方就顺利抓获了外号叫“小孬子”的王某,王某向警方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盗窃行为。

这个外号叫“小孬子”的青年王某家住枞阳县周潭镇,村庄及其附近的村民都习惯叫他的外号“小孬子”,而忘记了他的真正姓名。周围的人也都知道他生性懒惰,自小喜欢偷偷摸摸,缺乏管教,开始是偷邻居家的零碎物品包括锅碗瓢盆卖给收破烂的,换取钱财挥霍,基本用于上网和抽烟,后来他的胆子愈来愈大,盗窃行径开始升级,从以前的零碎物品到车辆、金银首饰,从自己单独偷窃到结伙犯罪,盗窃对象从自己周围的邻居到外县村庄。贪婪一次次推着王某在犯罪的道路上远走越远。今年刚刚20岁的王某本该有着90后的活力和朝气,可是他却因为频频犯罪失去其他同龄人视为等闲的自由,2008年至今他已经四次进入班房接受改造了。

枞阳县法院认为王某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之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属于累犯,且其盗窃数额较大,遂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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