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追回被盗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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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
周国庆
本报讯
2009年8月12日,一位署名“老庄人”的网友在人民网上给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留言,要求查处发生在枞阳县枞阳镇老庄居委会境内的一起盗掘古墓案件。王金山看到留言后,立即作出批示,交由有关部门处理。该留言经有关部门批转后由公安机关立为刑事案件,涉案的八名犯罪嫌疑人慑于法律威严纷纷投案,其盗掘的文物也被如数追回。
2009年4月的一天,老庄居委会居民方某、张某等五人听说当地有一家父子三人在山上挖古墓,便觉得这是一个发财的好机会,于是一起赶到古墓现场。经过与正在挖古墓的方家父子(另案处理)讨价还价,方某、张某等五人以1500元的价格取得古墓“挖掘权”。之后方某又邀来孙某三人入伙,在次日凌晨从古墓中盗掘出直口陶罐3件、豆形陶壶1件、陶盒1件、陶1件、陶鼎1件。
案件侦查期间,安徽省文物鉴定站组织专家实地勘察,根据墓葬的形制和盗掘现场遗留的陶器残片等情况,认定被盗掘的古墓葬时代为战国晚期,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受国家保护。被盗的陶制品年代均为战国时期,其中陶罐、陶壶为三级文物,其余属一般文物。
16日,枞阳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方某、张某等八人盗掘古墓案件,不日将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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