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陈定新: 建议尽快出台租赁住房保障条例
本报讯在今年召开的省两会上,安徽省政协委员、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陈定新认为,在高房价背景下,要真正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必须租售并举。为此,他建议尽快出台安徽省租赁住房保障条例,完善长租房政策,促进安徽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调研中,陈定新发现,目前安徽省租赁住房市场弊端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长租住房市场政策法规不健全,承租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租售同权”始终没有落实;市场供给不足,政策性租赁住房供给量不足,房源主要由个人提供;监管缺位,租赁市场恶性竞争乱象频发、秩序比较乱,中介不规范,信息透明度不高;金融对租赁住房信贷支持力度不够。
“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高度重视租赁住房市场发展,为解决城市租赁住房问题指明了方向,建立一个健康稳定运行的住房租赁市场十分紧迫。”陈定新建议,进一步完善安徽省住房租赁政策规定,尽快出台安徽省租赁住房保障条例。
在条例内容方面,陈定新建议明确住房租赁各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对控制租金水平、规范租赁合同、限制租约解除、租赁关系、税收优惠、相关补贴、租售同权、惩处违法行为等方面以法律形式加以具体规定,建立起安全、规范、稳定的租赁关系,切实保障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等。
在规划拓宽租赁住房房源方面,陈定新建议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同城市有机更新、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管理等规划结合,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和布局,编制租赁住房供应计划。重点在人口密集、房屋租赁供需矛盾相对突出的区域,如高校及科研院所周边、科创园区、产业集聚区、商业商务集聚区,以及交通枢纽地区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租赁住房需求集中区域,合理规划建设租赁住房。
此外,还要加大对租赁市场的监管力度。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对租赁市场的监管要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对租赁机构的经营监管,特别是对经营风险的管控,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根据租房供给及需求情况,适时对租金价格进行指导,防止租金水平过快上涨,影响租房者的可支付能力。
陈定新建议,优化支持住房租赁金融。加快推进安徽省住房租赁信托投资基金设置,为持有资产运营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各市利用公积金增值收益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引导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中心支持住房租赁贷款,科学设计贷款条件,实施优惠贷款利率。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叶晓刘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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