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因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突出,市消保委被确认为“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2016年,滁州市工商系统的唐凤阳成功入选中国“
2016年,省消保委通报表扬滁州市消保委荣获“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因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突出,市消保委被确认为“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2016年,滁州市工商系统的唐凤阳成功入选中国“2016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30名候选人之一……
2016年,市消保委获得一系列荣誉。光环的背后,是滁州市消保委关注民生消费,为消费者创造安心消费环境的服务和奉献。
2016年,滁州市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围绕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开展了什么样的活动,2017年又将开展哪些工作?近日,记者专访了市工商局局长、市消保委常务副主任左宁。
图为市工商局人员开展“3·15”志愿服务咨询活动。(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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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眼下,群众遇到消费纠纷或者维权,都知道拨打12315投诉热线,12315投诉举报平台运行情况怎么样?
左宁:市消保委以12315平台为重点,做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结果。2016年,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3828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153.9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7.5%,运用新《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处理了一些通讯、汽车、快递、网购等新领域中出现的热点、难点投诉。
将12315平台与重点企业实现对接。在25个商场、服务型企业建立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处理投诉110件,受到企业称赞;通过诚信承诺联盟和解投诉2700件。
此外,与市长热线无缝对接。成立以一把手亲自抓、亲自把关审核重大问题,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员参与,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的机制。把“让群众满意”作为我们最高的工作准则。形成一个24小时人工服务有序衔接、畅通无阻的人工接听体系。2016年共办理市长热线交办工作131件,做到了100%处理和回复结果,受到市长热线办公室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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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几年,群众的维权意识大幅增强,遇到侵害权益的行为敢于发声,在这方面,我们是怎么做的?
左宁:近年来,我们做了很多工作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一是举办大型街头宣传活动。围绕“3·15”年主题,联合物价局、烟草专卖局、公安局等11家政府职能部门和联通、移动等16家大型企业在乐彩城广场设置主会场,同时,在商之都、五星电器等大型商场门前和九个县市区设立28个分会场,做到市县联动,城乡互动,社会共动,广泛开展街头宣传活动。
二是强化媒体宣传。通过开辟专版、专题、专栏、专页、专访等形式,对消费维权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回应消费者关切。与《滁州日报》、广播电视台,以及网站合作,开展宣传。
三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滁州市“3·15”纪念活动方案;市工商局、公安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通报了制假售假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典型事例、消费投诉热点;对荣获全国消协组织“3·15”荣誉纪念章人员进行宣读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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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营造合法守信消费环境,离不开经营者的参与,在提高经营者责任意识上,做了哪些工作?
左宁:在培养经营者责任意识上,我们主抓两个方面。
一是开展新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业务培训。先后三次举办公共企事业单位、汽车行业宣传培训。
其次,采取约谈通报形式,力促企业规范经营。召开了86家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经销商参加的约谈通报会,重点通报了质量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及其经销商的详细情况、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整改要求,并与参会的企业签订了《商品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书》。去年,我委召开消费投诉较高的商业服务企业约谈通报会,通报了滁州市2015年消费投诉较多的14家商业服务企业投诉情况,签订了14份《诚信守法文明经营责任状》。我们还召开了部分大型企业约谈通报会和法律法规培训会,对白云商厦、滁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家大型商场、房地产企业在广告、商标、合同、消保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集中约谈通报。
对于投诉较为集中的江淮华宁4S店,我们的工作人员专门走进该企业为其员工培训相关法律法规,“零距离”地帮助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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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良好的监管工作,对于营造无忧消费环境同样重要。在监督上,我们有哪些举措?
左宁:强化监督,为消费者发声,才能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在日常工作上,市消保委会同工商部门开展商品抽检等专项整治。我们以社会反映突出的商品为重点,先后四次对家用电器、纺织品、鞋类、液化气、装饰装修材料、儿童用品和电动自行车等商品开展了126个批次的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均已立案查处,共利用抽检结果查处案件39件,罚没款27.4万元。
我们会同工商部门开展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服务业专项整治。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8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685户,在215户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四项”经营管理制度,共查处2件违法案件、罚款2.9万元。
在重点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中,我们共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等案件60件,案值达42.6万元,罚没款57.5万元。
滁州市还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工作,共开展商品质量抽检147组,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等案件41件,案值达23.6万元,罚没款28万元。
(记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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