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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过去还没拿到赔偿金

安徽商报 2016-11-09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陶伟)半年前的一个晚上,合肥68岁老人王玉琴沿蒙城路去杏花公园跳广场舞,熟料此后,她至今没能和舞伴们相聚。今年4月,本报连续报道王玉琴被人行道铁质阀门盖绊倒后,老伴艰难寻找肇事者产权单位一事。昨日,安徽商报记者了解到,虽然当初阀门盖的“主人”现身并向伤者赔礼道歉,但赔偿金仍没有支付到位。

今年5月初,阀门盖的产权单位—安徽省胜隆工程勘察公司工作人员,看到本报报道后主动联系王玉琴老人赔礼道歉,并送上了2万元慰问金。此后,就王玉琴的摔伤赔偿问题,双方踏上漫长的协商之路,但至今老俩口还没拿到赔偿金。

老伴盛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在赔偿数额上,双方可以谈到一起,却在细节约定上存较大分歧。“我们协商的结果是一次性赔偿13万元。但我有个要求,如若今后医保报销被取消,报销款被追讨,那么他们公司要支付这笔钱。”

昨日,记者联系了安徽胜隆工程勘察公司。该公司负责与老人协商的赵先生介绍,赔偿金未支付到位,并非他们逃避责任,而是他们跟老人多次协商,最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他看来,13万元的一次性赔偿,是公司作出的最大让步。老人的约定要求令他们难以接受。即便如此,赵先生还是承诺,他们会再次联系盛先生,希望能协商出一个令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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