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临淄、沂源检察院公布11起案情

淄博晚报 2016-05-30 15:57 大字

晚报讯(记者孙艳芹)昨日从检察部门获悉,临淄区检察院和沂源县检察院日前公布11起案情,涉及招摇撞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罪行。

日前,由临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军、崔军刚、孙志永、张军涉嫌招摇撞骗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李军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崔军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孙志永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张军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日前,由临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俊山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俊山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由临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晓峰、韩莉娜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晓峰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被告人韩莉娜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元。

日前,临淄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闫学兵批准逮捕;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赵同良批准逮捕;依法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犯罪嫌疑人乜新杰批准逮捕;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晓明批准逮捕,上述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近日,沂源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鸿健;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贵军;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金文;依法以贩卖毒品罪、拐卖儿童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毛立散,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闻推荐

市纪委监察局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

沂源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沂源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