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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淄博晚报 2016-06-08 15:54 大字

问题一: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发生在基层,整治和查处工作也主要是由基层纪委来做,请问,市纪委监察局如何有效地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纪委?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孙启新答:市纪委监察局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进行重点督导,把信访举报数量多、查办难,整治任务重、压力大的21个镇、街道作为整治和查处工作重点督导单位,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2个区县,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和各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2-4个重点督导镇。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联系室负责人,将集中向所督导镇、街道交办问题线索,同时,市纪委信访室还将从新受理的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中选取问题线索,交由各联系室进行直查。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区县纪委督办到村居,对各镇、街道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或情况典型、反映集中的问题线索,区县纪委直查直办;对各镇、街道问题比较复杂、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问题线索,区县纪委实地督办,督促各镇、街道纪委监督全覆盖、无缝隙,全面掌握村居干部情况,集中力量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件。同时,市及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工作通报力度,适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措施不到位、停滞不前、进展缓慢的镇、街道,区县纪委将约谈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对整治和查处工作不力或成效不明显的区县,市纪委将约谈区县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并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挂钩,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问题二:党员干部群众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哪些渠道向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受理?

市纪委信访室主任郑贵俊答:市及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渠道平台,党员干部群众群众可通过来信、来访,拨打“12388”举报热线进行监督举报,也可登录“淄博纪委监督在线”微信平台即时监督举报。对监督举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按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办理,依据中央纪委“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5类标准进行线索处置。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街道纪委是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承办者,区县纪委负责主办,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督办。纪检监察机关鼓励和提倡实名举报,依纪依规保护实名举报人安全,对实名举报的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内部约束和监督制约,凡因通风报信、泄密失密等行为导致举报人受打击报复的,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问题三:群众对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比较关注,请问纪检监察机关将如何发挥监督作用,防止村干部因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不当出现贪腐行为?

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车春雷答:为防止村干部因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不当出现贪腐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将牵头有关部门对全市村级财务公款私存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一是组织自查自纠。区县、镇办对村级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挪用村集体资金转入村干部个人名下存储、购买理财产品,村级账务公开不彻底等问题,发现问题即时整改或进行调查处理。二是进行重点督查。市专项督查组重点抽查部分村居,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坚持“一案双查”,既依纪依规处理当事人,又追究基层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三是完善监管机制。汇总梳理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探索加强监督防范的途径和措施,督促基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健全防范“微腐败”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问题四:最近,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通报曝光了9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在基层引起较大反响。请问,针对这类问题的通报曝光,市纪委监察局有什么打算?

市纪委宣传部部长白念博答:市及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建立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打造淄博廉政在线、淄博晚报《正风肃纪进行时》、淄博纪委监督在线及其他微信传播“三位一体”的通报曝光平台,形成长效机制,发挥好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一是抓住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发挥震慑作用。紧盯村“官”腐败和“小”官大贪,对“四风”问题不收手、涉农惠农资金乱伸手、审批执法乱插手、便民利民不出手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点明道姓通报曝光。凡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让顶风违纪者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以通报曝光震慑违纪行为。二是抓住重要节点通报曝光,发挥警示作用。每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发通知明禁令,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以早打招呼、早提醒警示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三是通过通报曝光以案释纪,发挥教育作用。对通报曝光的典型问题,既通报曝光具体人又通报曝光具体事,列出主要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触及党员干部灵魂、震撼其心灵,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纪律和作风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问题五: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既要靠从严惩治,也要抓源头预防,请问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怎样把这两个方面有机的统一起来?

淄川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孙兆兴答:围绕建立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惩防体系,淄川区探索“3+2”惩防机制,惩治“微腐败”,管好“微权力”,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全区共立查违纪案件4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

“3”即突出“严惩”,抓好镇办巡察、村官直审、镇办纪委协作区纪律审查。开展镇办巡察监督。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巡察组,对镇办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巡察监督。探索开展常规镇办巡察与重点村居巡察相结合的农村基层作风专项巡察工作,巡察一个镇办解决一批问题。深化“村官直审”。区纪委派出纪检组与派出审计分局融合,建立“纪审联动机制”,发现村居财务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实行镇办纪委协作区纪律审查。整合派出纪检组、镇办纪委力量,将13个镇办划分为4个协作区,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异地交叉纪律审查模式,集中力量突破疑难复杂案件。今年,通过协作区立查案件5起,处分8人。

“2”即突出“预防”,抓好“银农直联”、村级“小微权力”监管。开展“银农直联”。镇办与相关银行、软件公司合作,实现农友财务软件系统和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直联,打造具备网上查询、转账汇款、电子对账等功能的网络平台,加强村级资金支出监管。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管。区直部门对涉及村级的行政职责进行梳理,编制权力清单、权力运行规程并绘制流程图;指导各镇办做好梳理编制工作。建立完善运行公开、监督和问责机制,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装进“笼子”里。

问题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镇、街道纪委是具体承办者。面对整治和查处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复杂的实际,请问纪检监察机关将如何有效整合基层纪委力量,确保工作实效?

沂源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张庆勇答:去年以来,沂源县纪委监察局探索实施“镇办纪委分片协作办案模式”,着力提升镇办纪委执纪审查能力,凝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整体合力。全县各镇办纪委共立查案件9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4人,组织处理6人。一是合理划分办案协作片区。将全县13个镇办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片,每个协作片成立一个办案小组,以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书记为组长,各镇办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为成员,县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具体业务指导,确保镇办纪委及时规范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二是规范协作办案启动程序。对上级交办、查办难度大、反映问题重大且涉及面广的问题线索,各镇办纪委可向县纪委提出协作办案申请。协作办案申请同时报镇办党委研究、党委书记签署意见。三是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协作办案申请经县纪委研究同意后,从协作片办案小组中确定案件主办人,再由案件主办人从办案协作片中,抽调人员组成办案组开展纪律审查。案件主办人一般由县纪委常委或派驻组书记担任,具体负责案件的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及办案安全。四是强化对协作办案的协调监督。县纪委案管室负责协作办案的协调监督,对办案的程序以及安全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五是协作办案实行“协作审理”。协作办案调查结束后,报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审理,并调集协作片内镇办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对案件材料会审把关。六是强化分片协作办案人才保障。配齐配强镇办纪检队伍,定期组织镇办纪检干部参加集中学习,召开镇办纪委典型案件交流会;组织各镇办纪委副书记到县纪委轮训,或参与查办市县纪委案件,提升镇办纪检干部理论素质、业务技能,为分片协作办案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问题七:前段时间,市纪委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对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如何拓宽问题发现渠道,从严查处问责?

周村区纪委副书记汪维忠答:作为周村区纪委监察局,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拓展渠道、深挖线索。组织全区各部门单位对照整治内容自查自纠,公开张贴《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情况公示表》,接受社会监督。在每个镇、街道选取3-5个村居,随机入户征集侵害群众利益的有关问题线索。年内各镇、街道分别对1-2个重点村居开展巡查,重点巡查发现村级组织在廉洁自律、民主决策、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资金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举办纪委“开放日”,在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延伸监督触角,打造全覆盖监督网络。二是严查快办、及时曝光。组织精干力量直查快办,确保问题及时解决。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组织编写违纪违法案例剖析选编,举办身边案例警示教育展,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三是强化督办、跟踪问效。督促各镇、街道纪(工)委落实工作要求,对相关问题线索逐件登记,挂牌跟踪督办。成立督查组,全程督查各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自查整改情况及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转办件办理情况。对督查中发现问题反映突出且未及时整改、查处的;对问题线索办理敷衍应付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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