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企业为中心 以问题为导向创造更好更优营商环境 访深圳市坪山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沈华新
□本报记者苏利民
多年来一直以优越的营商环境为人称道的深圳,2020年3月再次推出涵盖210条改革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一号工程。对标“国际一流,国内最优”,对标世界银行评价体系和国内评价体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方向,以先行示范的标准持续将营商环境改革向纵深推进。
“在我看来,深圳优越营商环境的精髓即是市场化、法治化和一切以企业为中心。”现任深圳市坪山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沈华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营商环境改革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法制环境,每个人在这里不需要找领导也能把事办了,找了领导不该办的事也不能办。”沈华新引用坪山区委书记陶永新的话解释法治化的涵义,法治化为行政管理者明确了行为的规范和边界,而将对企业的干预和干扰降至最低。
沈华新提及最多的一个词是服务。重点是企业,关键是服务,法治是保障,目标可预期。
也正是基于一切以企业为中心和更好服务于企业这一核心理念,2018年底,坪山区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调研,全面摸排,聚焦问题,精准施策,出台区级三年行动方案,结合企业反馈的难点、痛点、堵点,全面梳理形成坪山区营商环境问题清单,涵盖内容70余项,实施了从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到提供更优纳税、金融、人才等服务的全方位治理和提升,提升政务服务、完善产业政策、激发创新活力、优化法治环境,从而实现了营商环境的全面优化和提升。
坪山连续几年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在探索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方面的脚步却从未停止。“在环境检查执法过程中,市、区、街道办等各级都会到企业进行检查,给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负担,能否合并或统一组织;另外,多个不同职能的部门都拥有执法权,能否整合优化,是我们一直在探索的。”沈华新告诉记者,“企业的需求是具体而多种多样的,这就需要行政管理者多与企业互动联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一方面将对企业的不必要干预降至最低,同时尽可能给企业解决难题,为企业提供更多服务。”
淄博市对标深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将深圳市的210项重点改革任务分为ABC三类对标,A类为淄博低于深圳标准,B类为淄博标准达到或优于深圳标准,C类为暂无法学习深圳标准措施,积极探索创新,聚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这一务实举措既展现着淄博开放向上的姿态,也反映出淄博市委、市政府的冲劲和决心,在与先进城市的对标中找不足,以更优越的政府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淄博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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