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出台《支持企业发展9条措施指导意见》 打出用地管理“组合拳” 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淄博日报 2019-10-18 00:54 大字

□本报记者张明月

通讯员谭晓张涛报道

本报讯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为认真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和全市企业大会精神,积极推动淄博市高质量发展,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在充分征询有关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支持企业发展9条措施指导意见》。这9条措施具体为:

解决项目用地“两规”不衔接问题。对取得批次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的省(市)重点项目,如位于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不违反用途管制强制性内容的,经市或区(县)政府批准同意,可以先行办理供地手续,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减轻工业企业用地投资负担。工业用地可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并免收分期缴纳出让价款产生的利息。

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落实国家、省对生产性服务业用地出让价格按照同等地段工业地价执行政策,在规划工业用地分类中增加M0中类,用于保障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用地。在工业园区控规新编或修订成果中增加M0兼容性条款;对工业、仓储物流园区内新建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在项目预审阶段经发改部门认定后,可以直接出具M0规划意见,作为规划审批和土地出让的依据。

简化工业项目竣工验收登记手续。对建成工业项目超出规划许可面积、且未突破强制性要求的建设部分,据实进行规划竣工核实,补正规划许可内容,并同步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实行“图证分离”制度。对工业、仓储类项目,建设单位的主要申请的内容通过审核、公示后可先行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在验线前报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鼓励低效工业用地退出。紧密配合新旧动能转换重点工作,开展全市关停企业闲置土地调查,推进工业企业搬迁入园,制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相关鼓励政策。

建立续贷不动产抵押同步办理制度。对金融机构与企业达成续贷协议的,可将抵押注销登记与抵押设立登记一并进行,同步审核、分别登薄,实现续贷不动产抵押登记无缝衔接。

建立企业不动产分割审查、登记制度。积极会同住建等部门制定商务楼、写字楼内部不动产单元分割后消防、建筑安全等内容的审查办法后,研究出台相应的登记办法,使企业可根据融资金额需要,合理确定抵押物数量。

实行工业项目测绘政府购买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面向工业项目自然资源测绘服务购买体系,由自然资源部门委托一家或几家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服务机构提供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所需的各项测绘服务,实行“多测合一”,落实各级财政保障经费。

据了解,《支持企业发展9条措施指导意见》中对责任分工、保障措施、成果形式进行了明确,要求各责任单位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推进各项措施尽快落地生效。《意见》的出台,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危机意识、目标导向、“有解”思维、能力意识、关爱基层、制度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工作中开展“寻标、对标、提标”,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将对淄博市产业发展壮大产生积极作用。

新闻推荐

“2019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山东主会场”活动在淄博市举行

□本报记者王奇报道本报讯10月16日,“2019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山东主会场”活动在淄博市举...

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