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来淄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及相关立法工作
本报讯10月14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李同道率调研组来淄博市,就《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征求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联系部分省人大代表。市委书记江敦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尚龙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建国陪同相关活动。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鑫泉医药有限公司、瑞阳制药有限公司、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地进行了实地察看。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淄博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汇报,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级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从条例草案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条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与会省人大代表结合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对淄博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淄博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省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举措,担当作为、狠抓落实,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调研组指出,与会各单位和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深入思考,提出了许多有价值、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认真、敬业、坦诚、务实的精神。调研组将把这些意见和建议带回去,认真研究和梳理吸纳,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保障和促进山东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张灿祝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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