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遗体器官捐献者绿荫下长眠

大众日报 2018-04-19 03:54 大字

□本报记者刘磊

本报通讯员赵璐朱建高

“现在这棵树下埋的是我老伴的遗物,这也将是我最终的长眠之地。”4月12日,看着眼前的雪松,89岁的常兆潭老人目光柔和,轻轻地抚摸树干,悄声诉说着什么。

去年,淄博市临淄区投资25万元建成全省首个区县级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用来镌刻已经实现遗体、角膜、器官捐献的志愿者名字。今年又投入资金,买树、修砌园子、修路,建成了“博爱林”,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可以在这里认领一棵雪松树,用“树葬”的方式让自己在绿荫下长眠。树葬作为殡葬的一种新形式,以认养绿地的办法,植一些树木,将逝者的骨灰撒在或埋在树下,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树葬的地面上是没有任何殡葬设施的,而是以纪念树或自然石为标记。

“今年起,临淄区红十字会以多种方式对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家庭进行慰问,可以选择3000元的慰问金,也可以选择在凤凰山常青园树碑一处,还可为有意愿的困难志愿者家庭提供墓穴一个,三种方式由家属根据现实情况进行选择。”临淄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林华说,“让捐献者们得到尊重和铭记,让亲属有一个缅怀亲人的地方。”

临淄区第一例实行树葬的遗体器官捐献者是刘凤英,她老伴常兆潭告诉记者:“这种新型的殡葬方式绿色环保,祭奠的时候就来浇浇树,除除草,既不为国家增添负担,又让我感觉特别亲切。”

2007年,常兆潭和刘凤英夫妇无意间看到了一则捐献遗体的感人事迹,两位老人在商量后决定将遗体捐献用于医学研究。起初,两位老人的子女坚决反对,但老人坚持自己的选择并最终做通了子女的工作,经其子女认证签字后,常兆潭和妻子一起签署了捐献遗体协议书,刘凤英因患直肠癌于当年病故。在捐献遗体时,常兆潭强忍痛苦,毅然执行协议,把老伴的遗体捐献给山东大学做医学科学研究,如今11年过去了,常兆潭更加坚信将来要把自己的遗体捐献出去,与妻子一样,点燃生命的余辉。“捐献遗体是我为社会公益事业所尽的最后一点绵薄之力,这是我作出的最正确的选择。”

目前,临淄区已实现遗体捐献11例,角膜20例,器官2例,尽管捐献者年龄各不相同,人生经历也不相同,但他们却有着共同的善举,那就是把生命的阳光洒在人间,给素未谋面的人点燃生的光明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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