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近年来,淄博市财政部门以财政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财政重大决策程序,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进一步增强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完备的财政制度规范体系
“从2012年开始,我们相继开展了‘制度建设年\’和‘巩固提升制度建设年\’活动,确定了‘3+x’的制度建设总体思路和\‘1+8’内控框架以及内控十项机制,推动建立了以内控机制为基础的工作规则,优化以提高效能为目标的工作流程,健全以风险防控为重点的管理制度,同时,制定出台或拟定完成各项制度规定达170多项。”市财政局局长卜德兰表示,目前已初步建立起涵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制度保障机制,为法治财政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高效的财政法治实施体系
据悉,市财政局围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财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干部任免、制度制定、预算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全部通过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推动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切实做到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此外,围绕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从严实行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政监督“双随机一公开”规定,建立公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及财政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财政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了财政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合规。
严密的财政法治监督体系
该局坚持把加强监督作为法治财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既注重强化制度硬性约束,又注重强化内外监督,营造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法治监督环境。“对内,我们完善和落实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六项纪律\’督查督导,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认真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落实、审计事项整改等工作,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卜德兰说道。
有力的财政法治保障体系
目前,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淄博财政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关于建立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彻到财政工作的各个领域,广大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明显提高。加强财政普法宣传,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财会人员学习财政、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加大对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知识竞赛,全市共参赛33695人,取得获奖人数全省第一、平均分全省第四名的优异成绩,被评为“财政六五普法全国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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