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物价局:完善机制 创新规范 不断提升依法治价水平
近年来,市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年”活动,不断完善机制,主动创新规范,提升了依法治价水平。严格决策程序 规范行政行为
据悉,市物价局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备案制度,2015年以来报备规范性文件67件,依法废止145件,继续保留77件。积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增强了行政执法的合法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双公示”制度,全面、规范、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觉接受法制、媒体、人大、政协和群众监督,2015年以来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33件、价格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9600余件。
深化改革创新 提升服务水平
据淄博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石广博介绍,该局取消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项,实现了“零”行政审批。拟定了《淄博市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放开31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3项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区县管理;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起草了《淄博市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为建立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秩序提供了保障。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与120家“双五十强”及重点项目企业建立了定期定人联系制度。积极推进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全市设立了调处工作室77个,成功调解各类价格争议212起,全省价格争议调解推广现场会在淄博市召开,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的充分肯定。
严格依法履职 提升工作效能
记者了解到,市物价局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持续保持了“三最”目标要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全面落实了阶梯电价、阶梯气价政策,建立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调整了污水处理费价格和污染物排放收费标准。深化医药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旅游、公交票价、医疗服务等收费;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效保障了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打造稳价惠民品牌,全市开办“平价商店”22家,实现了稳定物价、企业增收、群众受益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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