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不及时撤离现场 罚!
晚报讯(记者冯艳辉通讯员杨丽)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市民都非常熟悉了,可是近期公安交警部门发现,不少事故当事人出事故后不及时撤离,对交通造成较大影响。采访中,张店交警大队的民警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对于不及时撤离现场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进行二百元的处罚。
年月1日《淄博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大大缓解了以往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长时间积压车辆的现象,给车主带来方便,但是有些车主对《办法》的实施并不了解,发生轻微事故不按照规定。如何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张店交警大队的民警介绍说,早晚高峰发生在中心城区特定区域内,单车车物损失约在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只要无人员受伤,证件齐全,车能移动,按规定至少拍三张照片:前方、后方、接触部位,能够反映事故真实情况的照片,作为留存证据,然后将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等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对于拒不撤离,可处二百元罚款,有其他违法行为也一并处罚。
张店交警提醒,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第一先要冷静,看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办法》规定的轻微交通事故,第二要按照规定要求拍照之后,要将车移动到不妨碍交通并且安全的地方,以免造成交通堵塞和二次事故,造成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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