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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发布秸秆禁烧通告 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

淄博晚报 2014-09-25 20:31 大字

晚报讯(记者袁一军)又到秋收季节,秸秆禁烧的压力又一次摆到我们面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日前联合发布秸秆禁烧通告,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

通告中说,农作物秸秆焚烧关系到大气环境质量、交通安全、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国家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淄博市为全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重点区域。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

通告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政府希望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监督,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规定,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禁烧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杜绝焚烧秸秆行为。

环保人士告诉记者,虽然秸秆禁烧工作已开展多年,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鉴于当前的环保形势,淄博市面临着巨大的改善大气质量的压力,所以今年的禁烧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还应进一步加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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