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7套廉租住房配租10户家庭申报

淄博晚报 2014-09-25 20:31 大字

《2014年高新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晚报讯(记者沙红翠)昨日,《2014年高新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实施方案》公布,9月25日正式施行,高新区中德奥林新城2号楼7套可分配房源,共有10户符合条件的家庭申报实物配租。

高新区管委会投资建设的廉租住房,由高新区房管处在辖区内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条件的申请家庭中进行配租。该项目位于高新区中德奥林新城2号楼,本次可分配房源共7套,户型为两室一厅,面积分别为58.91平方米、45.5平方米。本次共有10户符合条件的家庭申报实物配租,其中申请调换家庭2户,低保家庭1户,75周岁以上家庭1户,重大疾病家庭及伤残家庭1户,其他家庭5户。

据了解,此次分配坚持严格把关的原则。申请人必须为取得《淄博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证》(以下简称《补贴证》)的家庭,或其他急需救助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采取公开抓阄的方式确定配租对象,确保分配工作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低保家庭每月租金标准为市政府公布的高新区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的5%;其他低收入家庭每月租金标准为市政府公布的高新区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的15%。

组织抓阄的顺序是,首先对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苏桂清、张宾两户家庭对所租住的房屋进行调换;高新区房管处在申请户的监督下现场公开制作1-8号的选房顺序号;由Ⅰ、Ⅱ类家庭的申请人分别进行抓阄[Ⅰ类:低保户家庭及低收入家庭中符合优先保障条件(含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摇号确定其选房顺序;Ⅱ类:其他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按照抓出的顺序号依次选取租赁的房屋,并现场填写确认单。若当天报名的家庭在选房时间内未准时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分房结果通过高新区网站或淄博房产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管局为其发放《淄博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

据悉,申请人凭《资格证》与高新区国资公司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申请家庭根据确认单、租赁合同,到物业公司领取住房钥匙,交接室内设施。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应当在房屋查验单上签字确认。据了解,实物配租家庭应按规定一次性缴纳3个月房租。

新闻推荐

大街旗袍秀

...

淄博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淄博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