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程序再“瘦身” 市级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减一半
晚报讯(记者董振霞通讯员夏俊强)淄博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程序再“瘦身”,符合条件的市级审批范围的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日前淄博市出台新规定,表示将在压缩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时间的同时,严肃处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造假行为,凡是申请资质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后,除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预拌商品混凝土三级、预拌砂浆不分等级资质(含增项资质)外,其它新成立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审批和资质证书变更,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市级审批范围的经区县建管处(局)初审合格后向市建管处申报,省级审批范围的经市建管处初审合格后向省建设主管部门申报。符合条件的市级审批范围的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跟踪审查制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预拌商品混凝土三级资质、预拌砂浆不分等级资质企(含资质增项)业取得资质一年内,市建管处每季度对企业资质条件跟踪检查,其它建筑业企业取得资质一年内随机抽查,抽查率不低于5%,重点检查注册建造师、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到岗到位和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检查情况书面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达不到资质条件的,按规定撤回其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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