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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淄博分公司 发展小额人身保险 惠及普通百姓家庭

淄博日报 2014-06-09 05:56 大字

□本报记者耿雪

通讯员刘锡鹏

编者按:在保险意识还未普及的当下,有不少人感觉拿钱投保,就是花“冤枉钱”。而事实并非如此,买保险其实是提高对未来不可预知风险的抵御能力,尤其是低收入家庭,抵抗意外风险的能力更弱,更应当提高家庭保障,消除生活的后顾之忧。在此情况下,由政府主导,中国人寿淄博分公司承办的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应运而生。这对于完善淄博市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淄博市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的保险保障水平,增强个人和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有着重要作用。

在中国人寿淄博分公司,一个打破保险业界投保年龄限制、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体保险保障水平的惠民事业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

投保年龄0至80岁,每份缴纳20元,即可获保障至12000元,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一组简单的数字,反映了中国人寿淄博分公司正在开展的小额人身保险业务的不简单。尤其是把60岁以上的“保险边缘人”纳入投保范畴,为其提供综合意外保障,这一突破年龄限制的保障范围充分体现了中国人寿作为央企勇担社会责任,全力推动地方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情怀。

政府主导央企承办

在国家加快金融改革步伐,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背景下,201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一经出台,便引起了全省金融业界的广泛关注。这个俗称“金改22条”的文件,在第五条拓宽保险服务领域中,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力度”、“发展农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要求。在今年3月省金融办下发的《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支持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展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中,则明确指出将积极支持中国人寿保险在山东省范围内开展小额人身保险工作。

为了使这一惠民保险尽早进入淄博市普通家庭,让中低收入者也能享受到社会保障体系的“福利”,中国人寿淄博分公司按照上级提出的“统筹资源、标杆示范、重点突破、带动整体”的工作原则,抽调骨干力量和业务能手,成立了小额业务服务部,联合淄博市相关部门,深入到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宣传讲解,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追捧。

小额人身保险作为政府主导的政策性保险,因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和惠民性,所以政府在选择商业保险公司承保时会有更加慎重的考虑。为什么选择中国人寿呢?“作为一家央企,中国人寿有着良好的社会信誉、强大的服务能力以及丰富的专业经验,这有利于维护保险人的权益,使保险人能切实感受到参与小额人身保险给自己、给家庭带来的好处。”中国人寿淄博分公司相关人员给了记者一个肯定的答案。

小额人身保险

满足您的基本保险需求

你看到的是砖头、是香蕉皮、是马路上川流不息的交通工具,而这些在保险人看来,都是可能产生意外伤害的因素。有保险意识的人们通过购买保险来防范和化解生产生活中的风险,增强个人和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而没有保险意识的人们就可能自认倒霉,更甚者诸如低收入群体,则容易陷入因意外伤害死亡或伤残导致家庭贫困的窘况。

小额人身保险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特定人身保险产品的总称,主要包括小额定期寿险、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小额健康保险以及小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等,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

以中国人寿淄博分公司正在开展的“银龄安康工程”和“银龄家庭工程”这两款小额人身保险产品为例,如投保人每年交纳20元,在一年的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包括:乘坐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均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条款规定予以赔偿。其中意外伤害死亡及残疾保险金额1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2000元,包括门诊和住院。该险种在限定份数内可多份购买,为抵御风险多一份保障。

家庭是社会的“单元”,从某种意义上说,保险业发挥了社会稳定器、经济助推器的作用。中国人寿淄博分公司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高淄博市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的保险保障水平,对于防范和化解生产生活中的风险,增强个人和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有着重要作用。

据悉,目前中国人寿淄博分公司已全面开展小额人身保险的相关工作,其中,投保“银龄家庭工程”和“银龄安康工程”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市老龄事业服务中心、各区县老龄办和其他老龄工作部门认可的机构办理,也可到所在区县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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