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出台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政策
□本报记者薛燕
通讯员牛广牧报道
本报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招商引资暨外贸进出口工作调度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淄博市面临的外贸形势十分复杂严峻,进出口压力巨大。为此,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2014年度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的系列措施,以推动淄博市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
淄博市将对大宗资源性产品进口予以贴息,以2013年度进口额为基数,对2014年度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成品油、铁矿砂及煤炭等大宗资源性产品的企业,进口每增加1亿美元,给予进口贴息5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贴息200万元;对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予以全额补助,对上年度出口额在50万美元以上、300万美元以下、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具有明确投保意愿的小微企业2014年度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全额补贴;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对服务中小微企业50家以上,年度进出口额超过5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25万元;加快外经贸扶持资金兑现进度,逐步实现当年政策当年兑现。据介绍,此次政策自7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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