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新举措力推建筑农民工工资清欠 工地须设民工工资“清欠责任牌”
晚报讯(记者董振霞通讯员史琨)淄博市所有建筑工地上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责任信息牌。昨天市建筑管理处下发《关于设立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责任信息牌的通知》,要求从现在起15日内,淄博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责任信息牌,信息牌所显示信息包括清欠责任人及清欠责任单位,信息必须保证清晰、准确,不得缺项漏项,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在2日内更正。
采访中市建筑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落实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他们决定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责任信息牌。信息牌由各施工企业自行制作、设立,但须统一格式、内容,需填充内容可用胶贴字,具体内容包括建设各方主体清欠责任单位(包括总包、专业承包企业签订合同的劳务分包企业)及责任人信息;建设各方主体清欠责任。信息牌必须设立在务工人员进出作业区或工地进出口醒目位置,所显示信息必须保证清晰、准确,不得缺项漏项。凡未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责任信息牌或信息不准确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记入企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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