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全省率先出台城乡规划许可与服务事项办理程序 16项规划许可事项撤并为6项
晚报讯(记者董振霞)淄博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城乡规划许可与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原有的16项规划许可事项经裁撤、合并,最终保留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工程、乡村建设等6项规划行政许可事项。昨天记者从规划部门获悉,在取消部分事项的同时,淄博市的规划公共服务事项则增加了10项,其中仅规划预审服务、建筑方案审定和工程证同时办理2项即缩短项目许可周期6个月以上。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淄博市规划部门全面清理和整顿市级规划行政许可项目,目前已取消村庄建设规划审批等10项行政和非行政审批事项,经裁撤、合并,最终保留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工程、乡村建设等6项规划行政许可事项。保留的这6项规划许可事项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取消部分事项的同时,规划部门从服务角度出发,结合行政审批改革,将原行政许可事项中“核发规划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及变更”、“建筑方案的审定”、等划为规划服务类事项,规划公共服务事项增加10项,其中仅规划预审服务、建筑方案审定和工程证同时办理2项即缩短项目许可周期6个月以上。
在此基础上,淄博市还建立了部门联合审批的长效工作机制,即建立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环保等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定期工作联系制度。试行规划建筑方案审定与建筑工程许可一同发放,最大限度缩短项目招投标时间;试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单体一证”,与后续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房产证等手续协调一致;试行建设项目明细表制度,实现城建部门建筑使用性质、层数等重要数据的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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