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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红头文件” 淄博在全国率先提升为政府规章

淄博日报 2014-05-28 06:01 大字

□本报记者王克鹏

通讯员刘磊报道

本报讯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以第92号令发布《淄博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通过出台政府规章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在全国尚属首例。

淄博市是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市,为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制部门根据国务院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四项制度,制定了更加符合淄博市水资源实际的《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共分七章、四十六条,围绕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以及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明确了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细化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限制水功能区排污总量、监督考核的具体措施,强化了对违法取水、用水、排水行为处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保障淄博市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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