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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为民利民便民服务

淄博日报 2014-05-28 06:01 大字

□通讯员石政伊

魏猛报道

本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改革决定,切实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今年以来,淄博市按照打造行政审批事项最少、行政效能最高、行政成本最低的“三最城市”目标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为民、利民、便民”为宗旨,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总抓手,着力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下气力、求突破,努力以简政放权的新成效,促政府职能转变,促行政效能提升,促营商环境优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摸清底数,编制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摸清底数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经过前几轮改革,全市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得到有效精简和规范,为推行新一轮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对于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的篮子里到底还有多少“家底”,一直缺少较为清晰准确的统计,社会各界对把审批权力放到太阳底下晒晒的呼声很高。为此,围绕摸清“存量”、控制“增量”的目标,今年4月份,市编办、市法制办、市监察局三部门针对市直部门、单位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日常管理中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理核查,下一步将编制《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同时,以此为清单,严格控制新增审批事项,明确规定未列入目录的审批项目,今后一律不准实施,确保行政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录将通过市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简政放权,进一步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简政放权说到底,就是要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形成改革的最大公约数。为此,淄博市从去年年底开始,围绕“打造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城市”这一目标,深入开展了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通过“减、放、并、停”等方式,对20多个部门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梳理、再压缩,累计减少市级行政审批事项51项,精简幅度达35%;行政“零审批”的市直部门、单位达到31个,成为全省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保留最少的市之一。下一步,淄博市将根据国家、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于年内继续进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管理层级,精简和下放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和资质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切实把社会关注度高、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减下来、放到位。同时,做好“接放管”相结合的文章。主动承接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审批事项,建立完善管理制度,防止发生监管脱节,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优化程序,推进行政审批管理规范化。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审批环节繁杂、办事效率低下、自由裁量权较大等问题一直是群众反映普遍和意见集中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提高行政服务的效能和水平。为此,淄博市一方面加快推进市及区县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动行政审批工作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有效提高现场办结率;另一方面,下大气力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研究出台了《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暂行办法》,对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行政管理事项,实行统一的管理办法、运行平台和服务标准,实现了一口受理、联合审批、限时办结,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促进了便民利民。目前,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已开始运行。此外,建设项目“一费制”试点及网上联合审批系统、市县联合审批视频平台也在推进完善的过程中,这些都将为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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