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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私建阳光房 邻居多抱怨 规划部门:未经审批便是违建

淄博晚报 2014-04-17 22:38 大字

晚报热线3184500讯(记者王锐)昨日上午,先后有两名市民向记者反映自家生活区内有人在楼顶私自搭建阳光房,不仅有碍美观,还有安全和质量隐患。记者赶赴现场采访后咨询规划部门得知,凡是没有经过审批的,都是违章建筑,应予以取缔。

张店芳草地别墅小区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很多居民加盖阳光房或玻璃雨棚,破坏了原来的建筑风格,显得不伦不类。昨日上午10点,记者在芳草地别墅区看到,许多别墅的结构都被业主“二次加工”过,做得简单些的,就在别墅的露台上搭了一个塑料布做成的简易雨棚,更多的则是用玻璃和钢筋在露台上搭建玻璃雨棚,有的业主甚至直接盖起了玻璃房。

张店远景花园小区的周先生来电反映,远景花园勃楠苑13号楼顶楼的一名业主在阁楼旁边加盖了一座玻璃房,邻居们原本没有在意,直到有一天下雨之后,大家才发觉加盖这座玻璃房大大妨碍了楼体的排水。一旦遇到强降雨天气,楼下的墙壁可能会渗水。”昨天上午,记者现场查看了这座“变高”的楼房,发现玻璃阳光房虽然给顶楼的业主带来了方便,但确实把一个排水口挡得严严实实。

别墅“长大”楼房“变高”邻居很无奈

小区违章建筑到底归谁管理?

针对上述两个小区内出现的雨棚和阳光房,记者分别询问了其所属的物业公司。芳草地小区的淄博金宅物业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这是他们自己买的房子,在上面建玻璃房是他们的自由。”而远景花园则出现了居委会与物业公司双方都不清楚此事属谁管。

稍后,记者咨询了淄博市规划局综合办公室。该局工作人员说,凡是没有经过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都属于违章建筑。从记者的描述来看,芳草地小区和远景花园的阳光房皆属违章建筑,拆除违章建筑的执法权属于城管部门。

张店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陈先生说,由于芳草地小区和远景花园都有物业管理公司,取缔违章建筑应当由物业公司负责与业主协调,按照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细则进行处理。居民应当先找物业公司协调,如果物业公司沟通无效,再找居委会。如果业主一直拒不执行,可以联系城管执法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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