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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铃安康工程”保费调整为10元 今年“银龄安康工程”将在全市范围内特别是基层村居全面推开

淄博晚报 2014-03-21 22:59 大字

晚报讯(记者沙红翠)昨日,淄博市下发《关于在全市全面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的通知》,2014年银龄安康工程将作为一项惠及全社会的民心工程来对待,在全市范围内特别是基层村居开展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并本着还利于民的宗旨,充分体现“银龄安康工程”的社会公益性原则,自今年起调整“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的保费和保额,每份保费由原来的20元调整为10元,每份保险金额调整为6000元。

据了解,截止2013年底,全市老年人口已达79.97万,占人口总数的18.86%,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日常生活中遭遇意外伤害的概率明显高于其他群体,给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事业和老年人家庭带来了一定压力和经济负担。淄博市自2009年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以来,有效减轻了因意外伤害给老年人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银铃安康工程”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并自今年起调整保费和保额。“银龄安康工程”所指的险种为“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每份保费由原来的20元调整为10元,每份保险金额调整为6000元,其中意外伤害死亡及残疾保险金额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1000元(包括门诊费、住院费),两份起保,每人最多投保10份。投保对象为全市年满50周岁(含)至80周岁(含)的老年人。

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包括:乘坐公交车或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均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国寿附加农村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条款》予以赔偿。因意外伤害引起的并发症除外。

据了解,今年,各区县(含高新区、文昌湖区,下同)投保率原则上不低于50%,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要适当提高,并保持今后逐年有一定比例的增长,使之成为淄博市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记者还了解到,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老龄办牵头,中国人寿各级办事机构配合,淄博市将按照1人/2千人的标准面向各自区域公开招聘老龄工作助理员(简称“老龄助理”),兼任老年协会的秘书长,做好老年协会的内部机构建设,协助老年协会开展“银龄安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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