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现场解读新消法
“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新消法中有很多亮点生成。”3月11日,在淄博市新消法讲座现场,著名维权律师、参与新消法修订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对新消法进行了详细解读,而他对商家倒卖顾客个人信息将受严罚的解读更是让人眼前一亮。
“刚买了房子就有装修电话打进来,刚生完孩子就有推销宝宝服务的电话打进来。”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个人信息得到保护的权利。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把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纳入,增加消费者肖像、姓名、隐私等个人信息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是新消法一大亮点。今后商家一旦贩卖消费者个人信息,根据新消法第56条规定,将由工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十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几个月前购买的食品有问题,消费者没有留票据,不得不放弃维权。”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协会履行公益性职责。邱宝昌说,公益诉讼的建立,就由一个组织来代表消费者,消协可替消费者打官司,所以公益诉讼的建设能够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利。
买来的新车,开了不到3个月就出现自燃。消费者找到商家,商家一口咬定“谁维权谁举证”,消费者一下陷入维权无门的境地。新消法实施后,这样的事情将会大大减少。邱宝昌称,新消法对汽车、计算机、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等耐用商品的举证有新的调整。
新消法规定,遇到上述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而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这个新规定改变了很多生活中的维权难。
(李海荣)
新闻推荐
携手电商共创未来 ——鲁中电子商务港落户淄博,引领淄博经济新发展
相关领导出席鲁中电子商务港启动仪式...
淄博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淄博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