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致纳税人的一封公开信

淄博日报 2014-03-27 06:26 大字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伴随着春天的脚步,全国第23个税收宣传月如期而至。在此,我们对您长期以来通过辛勤劳动,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为淄博市繁荣昌盛作出的积极贡献,致以崇高的敬意。

2014年,淄博市国税局将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让您享受更加周到、便捷的服务,我们将履行以下职责。

服务速度更快。我们将及时答复您的来电咨询,及时发布及解读最新税收政策,及时通过国税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和印制发放宣传手册等途径为您解答热点难点问题;我们将缩短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和注销登记办理时限,在规定时间内为您办结发票领用,简化***证明材料;我们将探索多种方式办税途径,推广网上申请业务,扩大同城通办服务范围,在银行网点、商业密集区设立更多的自助办税设备;我们将更快受理您的投诉举报,综合利用办税服务厅、国税网站、12366热线、信访等投诉受理渠道,开展定期抽查回访,方便您对我们的监督。

办税负担更轻。我们将梳理现行业务事项,取消不必要的资料报送;免费为您提供纳税申报表以及其他涉税表单证书,不违规收取或摊派费用;规范涉税文书报表格式;依法开展税务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减轻您的税务检查负担。

涉税事项更公开。我们将积极公开涉税事项,公开执法流程和执法权力目录,主动接受您的监督;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对不同信用等级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和服务;积极推行税务“黑名单”制度,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首问责任更明确。在您进行咨询或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被问及、接触的第一个业务受理人员将作为首问责任人负责为您解答、办理、引导或转交经办部门。我们将明确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和责任追究,防止为税不廉行为。

纳税服务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不断的探索、提高。您可以通过拨打12366电话、登录国税网站局长信箱或写信向我们反映诉求,监督我们的工作,我们一定会认真研究整理,并将结果告知于您。真诚欢迎并感谢您的监督!

监督电话:

淄博市国税局监察室3582750

淄博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3583867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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