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关于对生态淄博建设第十九次调度会议通报重点环保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淄博日报 2017-05-18 10:06 大字
市联合调查组对环保部强化督查组发现、被央视和媒体曝光、省环保督察组交办和三月份生态淄博建设考核排名后三位区县(文昌湖旅游度假区、高新区、淄川区)的共19个重点环保问题进行了调查。其中,对13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关停取缔3家,停产治理9家,整治提升4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2件,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2人,拟移交公安机关案件1件。对5人进行党内警告,停职检查3人,免职1人,对12人进行诫勉谈话。

关于“淄博市桓台起重机械厂废气处理设施使用不正常被央视曝光”的问题

1、反映问题

环保部督查组发现该企业喷漆车间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使用不正常;部分大型产品设备露天堆放,存在露天喷漆的迹象;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废油漆桶随意丢弃在厂内。

2、调查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桓台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进行停产整治,对喷漆车间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厂区露天喷漆残留漆痕进行清理,完善废油漆桶储存管理。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桓台县环保局进行立案查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拟移交司法机关。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进行停产整治,废气治理设施和露天喷漆地面已完成整改,废油漆桶已转至仓库储存。

关于“淄博仕杰搪瓷有限公司拆除除尘设施被央视曝光”的问题

1、反映问题

环保部督查组发现该企业除尘设施被拆除;实际生产设备与环评内容不一致,擅自建设有四台加热炉。

2、调查情况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桓台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将未报批环评文件新建的设施进行拆除。该公司已停产整改,未批先建的热风炉已经拆除。

以上违法企业均位于桓台县果里镇,桓台县决定由县组织部门对县环保局局长蔺忠、果里镇镇长周刚诫勉谈话;对果里镇副镇长张志国、第七片区片长徐强停职检查;对果里镇李王村村主任薛居贵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关于“周村区淄博凯鸽纺织有限公司非法生产被央视曝光”的问题

1、反映问题

该企业为当地“小散乱污”企业,未办理环保手续,无任何治污设施;检查时,该企业擅自撕掉当地环保部门查封锅炉封条,非法生产。

2、调查情况

针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周村环保分局责令其立即停产,依法实施行政处罚2.5万元并移交区公安分局依法处理。4月25日周村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其负责人刘希凯行政拘留10天。北郊镇政府对该企业锅炉管道、炉门、吊绳等设施进行拆除,并采取了断电措施。

关于“淄博中宏工贸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被央视曝光”的问题

1、反映问题

环保部督查组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废水处理系统设置有超越管及控制阀门;二是锅炉脱硫浆液加药箱使用自来水,未投碱;三是厂区内印染、原料布摸等车间醋酸废气未收集处置。

2、调查情况

周村环保分局责令该企业: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停产整顿;立即拆除超越管及控制阀门;限十日内完成厂区内印染、原料布摸等车间醋酸废气规范建设收集处置。针对批建不符、在线监控设施未联网和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等违法行为分别罚款10万元、5万元和20万元,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以上违法企业均位于周村区北郊镇,淄博市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周村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周村区决定由区组织部门对北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彭开国诫勉谈话,对北郊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王立谦停职检查。周村区组织部门对周村环保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姚长福进行诫勉谈话,周村环保分局党组免去靖相毅北郊镇环保中心所所长职务。

关于“淄川区宝山水泥厂在线监测设备数据造假偷逃排污费被中央媒体曝光”问题

1、反映问题

《人民日报》曝光问题:4月16日,环保部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淄川区宝山水泥厂窑尾排气口在线监测设备监测点排气筒截面积设置与实际尺寸不符,设置面积小于实际面积。

2、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淄川区宝山水泥厂窑尾排气筒实际截面积为12.5平方米,在线监测设备截面积参数设置为7平方米,淄川环保分局对宝山水泥厂排气筒截面积的设置进行了整改,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行政处罚20万元,并依法追缴该企业漏缴排污费281万元,并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问题发生后,淄川区决定由区纪委对区环保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士龙进行诫勉谈话,对淄川区宝山水泥厂法人代表、中共党员贾木海立案调查。

关于“淄川区创大生活区锅炉污染物直排”的问题

1、反映问题

暗访组在淄川新材料园区内的创大橡胶看到一股股黑烟从企业的烟囱里不断冒出,现场能闻到阵阵刺鼻的气味。

2、调查情况

经现场检查,淄川区创大橡胶公司内有一台10蒸吨/小时的生活源直燃煤锅炉,用于为创大生活区(属于厂矿老旧生活区,多为退休老职工)供暖,为保障居民冬季供暖、确保社会稳定,创大生活区未按要求停止供热,直至2017年3月中旬供暖季结束。目前该锅炉处于停运状态,并已被查封、贴有封条,环保设施不健全。

鉴于创大生活区生活源直燃煤锅炉改造项目未按期完成、直接影响供暖,导致原该拆除的锅炉私自使用污染环境,淄川区决定由区组织部门对项目责任单位罗村镇经发办副主任张笃文、项目督导单位淄川区经信局节能业务科孙彪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关于“淄博聚鑫环保新材料公司冒黑烟”的问题

1、反映问题

省督察组现场巡查时,发现淄川区罗村镇大吊桥村西北方向,有家矿粉厂冒黑烟。

2、调查情况

经现场检查,反映企业为淄博聚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现该企业使用燃煤铝矾土烘干炉,除尘设备未运行。淄川环保分局对该企业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10万元。淄川区公安分局对企业负责人韩玉祥依法行政拘留。

鉴于淄博聚鑫环保新材料公司违法生产行为未得到有效制止,淄川区决定由区组织部门对淄川区环保分局罗村环保站副站长张强进行诫勉谈话。

关于“山东舜天矿业有限公司排放污水”的问题

1、反映问题

金城医药化工南侧,有一家碳酸钙生产企业,从西外墙向厂外道路上排放白色和黑色污水,造成环境污染。

2、调查情况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为山东舜天矿业有限公司碳酸钙厂,环保设施不完备。因管道破损,部分水外流至厂门口雨水管网,流出厂外,造成流出的水发黑发白现象。淄川环保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20万元。

关于“博山区银龙村违规开采石料”的问题

1、反映问题

省督察组检查中发现银龙村存在至少3处石料开采点,白天2处作业,夜间2处作业,均无证无照,属于盗采。

2、调查情况

(1)非法开采问题调查情况。2017年2月23日,检查中发现银龙村以建设温泉旅游度假区项目为由,开采山体进行场地平整。针对银龙村开采清理等违法行为,博山区国土资源部门及博山经济开发区已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但均未得到有效制止。目前,博山区国土资源分局对银龙村原石料厂开采石灰石及开采山体拟建采摘园的违法行为分别立案,进行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处理之中。

针对私采乱挖行为,博山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打击私采滥挖工作。博山区保驾护航委员会保持社会稳定指挥部出台了《关于开展打击私采滥挖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私采滥挖专项行动。博山区决定由区纪检部门对银龙村村党支部书记刘延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鉴于博山区国土部门及博山经济开发区对银龙村非法开采石灰石行为多次制止查处不力,博山区决定由区组织部门对博山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郑良秀、博山经济开发区五代理中心副主任周峰进行诫勉谈话。

关于“卡塞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过院落煤炭渣土露天存放”的问题

1、反映问题

高新区卡塞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过有一闲置院落,煤炭渣土露天存放,易造成扬尘污染。

2、调查情况

卡塞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过的闲置院落,位于高新区孙庄村,露天堆放煤炭渣土,有造成扬尘污染的可能。高新区保税园区已责令孙庄村联系业主对露天堆放物料进行篷盖。调查组现场检查院落内存放的物料已用篷布覆盖完毕。要求高新区要进一步加大对闲置院落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

关于“鑫港燃气装卸焦炭时大量粉尘四处飘散”的问题

1、反映问题

暗访组在鑫港燃气看到企业在装卸焦炭时缺乏有效的喷淋降尘措施,致使大量粉尘四处飘散,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

2、调查情况

淄博鑫港燃气公司因干熄焦装车扬尘的喷淋系统出现故障,致使黑色粉尘直排大气。高新区环保局针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企业加强粉尘控制管理措施,杜绝黑色粉尘直排大气。同时对该公司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人民币10万元。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喷淋系统已维修完毕恢复运行。要求高新区督促淄博鑫港燃气公司提高环境治理标准,严格现场管理要求,并进一步加强监管,减少环境污染影响。

关于“傅山钢铁石灰加工工序烟尘四处飘散”的问题

1、反映问题

暗访组在傅山钢铁看到大量青烟和粉尘不断从烧制石灰的窑炉上冒出,烟尘四处飘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烟尘都直接排到了大气中。

2、调查情况

淄博傅山钢铁公司原有除尘设施不能满足现有4个石灰窑的除尘要求和标准。针对该公司石灰窑烟尘污染问题,高新区环保局责令其停产整治,完善相关除尘设备,同时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人民币15万元,目前正在履行程序。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落实停产整治要求,正在进行除尘设备的完善施工。要求高新区督促淄博傅山钢铁公司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安装进度,并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关于“傅山焦化熄焦过程中产生烟气和粉尘”的问题

1、反映问题

暗访组在傅山焦化看到熄焦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和粉尘向空中排放,原本用来吸收粉尘的引风机也没有正常使用,并且在现场还能闻到非常刺鼻的气味。

2、调查情况

淄博傅山焦化公司由于熄焦塔导流罩使用时间长,部分导流格栅脱落,捕集效果下降,该公司正对熄焦塔于2017年3月20日开始进行维修更换,反映问题发生时企业正在对熄焦装置进行维修。针对该公司熄焦过程烟尘异味大的问题,高新区环保局责令企业加强熄焦过程烟尘异味控制,同时对该公司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人民币10万元。要求高新区督促淄博傅山焦化公司加快熄焦装置维修完善进度,并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关于“临淄区金山镇矿山私开乱挖”的问题

1、反映问题

省环保督察组检查发现金山镇的矿山区域存在较为严重的私开乱挖现象。当地联合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前,施工作业车辆和人员迅速撤离。

2、调查情况

省督察组发现的矿区私采乱挖的问题,临淄区委政法委、环保、国土、公安、交警等部门迅速到位,查扣超载私运砂石车辆11辆,控制嫌疑人6人。各部门连夜研究落实措施,公安、国土部门突击办案,突破口供,查明线索,启动刑事处理程序,目前,对石海矿业董事长刘涛、总经理刘军、会计姜本福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市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对于金晓矿业公司、徐旺矿业公司涉嫌非法采矿案件,正在全力开展调查工作,根据查明的情况,对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针对车辆和人员迅速撤离的情况,由公安机关牵头进行侦查,一经查实,依法严惩。针对临淄区联合执法组办公室牵头成立的负责对土地平整项目区内进行巡查的两个联合执法组和负责对全区国土资源进行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的区国土分局执法大队对金山产业园土地平整项目区内的私采滥挖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决定追究联合执法组一组组长临淄国土分局金山国土所所长傅玉永、二组组长金山镇政府矿管办主任王东、临淄国土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宋汝方等3名同志的党纪责任,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临淄国土分局副局长王德玉、金山镇镇长朱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临淄区组织部门决定分别予以诫勉谈话。要求临淄区切实做好矿山盗采私运管理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责任,严厉打击盗采私运行为。

生态淄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

新闻推荐

非法集资,别碰!

晚报讯(记者殷少梅)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为配合全市公安系统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5月15日上午,市区公安局、市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市区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在...

桓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桓台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