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争议调处 化纠纷暖人心 文/晚报记者 沙红翠 通讯员 商佃明
征地拆迁补偿有争议怎么办?交通事故如何定损赔偿?火灾造成的损失怎么认定?商品买卖产生了价格争议该怎么处理……社会上的各种纠纷大多涉及经济利益,这就与价格密不可分,争议调解不好就有可能引发社会矛盾。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精神,去年以来市物价局坚持创新驱动,着眼全局主动作为,将价格服务融入全市维稳大局中,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冬去春来,转眼间,淄博市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已开展一周年,一年来成效如何?今天本报记者就带您了解化纠纷暖人心的“价格争议调处”。
化解矛盾价格争议调处体系不断完善
在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下,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都必须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开展价格争议调处工作也不例外。谈及淄博市开展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的初衷,市物价局局长石广博感慨万千,他说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政府定价范围的逐步放开,价格领域的矛盾和纠纷也在不断增加!
“2014年全市12358价格投诉举报平台、市局门户网站受理群众投诉举报2210件,2016年增加到了3638件,增长了64.6%,而且价格投诉范围不断扩大,涉及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从侧面反映出价格矛盾的潜生暗长,必须及时化解才能防患于未然。”石广博说,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在中央、省市委接连出台《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背景下,在深化价格机制体制改革的前提下,淄博市物价局从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大局出发,主动作为,精准出击,为切实解决好这些矛盾纠纷,在市场化改革与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之间寻找平衡点。
他们找到的平衡之策就是价格争议调处。
2016年上半年,市物价局出台《关于加强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强化物价服务职能。按照“先行试点、规范运作,总结经验,全面推开”的基本思路,价格争议调处工作首先在基础比较好的淄川、博山进行试点,继而又在张店、沂源、桓台逐步展开。截至目前,全市已设立价格争议调处站、点77处,受理价格争议调处216件,成功调解212件,得到群众普遍认可和社会媒体广泛称赞,成功率达98%以上。
在淄博,市民有什么样的价格争议可申请调解?石广博为记者做了详细解读。他说,价格争议调处的适用范围有四种情况,分别是:平等主体之间涉及财产财物价格、财产财物分割和财产财物损失的争议;生产、经营者服务收费、收益或损失争议;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领域产生的价格争议;其他涉及价格行为的合法性、价格水平合理性的争议。
石广博告诉记者,淄博市价格争议调处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经过一年的努力体系建设已日臻完善。“价格争议调处工作是社会调解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这项工作一起步,我们就探索把价格争议调处纳入社会维稳工作的‘大调解\’格局中,注重加强与司法、信访、公安、交警、综治等部门的协调对接,借助他们现有的调解场所、力量,把价格争议调处工作有机融入进去,形成价格争议调处的完善体系。“
石广博说,在和其他部门理顺联动调处机制的同时,市物价局不断完善内部投诉机制,如今市民遭遇价格纠纷或争议可通过拨打“12358”价格投诉热线、物价系统门户网站或者就近到市及各区县的调解站点及物价部门申请调处,物价部门实行多渠道受理。
77个调处站(点)
张店:马尚镇司法所、车站办事处司法所、傅家镇司法所、南定镇司法所、和平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房镇镇司法所、科苑街道办事处司法所、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公园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沣水镇司法所、湖田街道办事处司法所、中埠镇司法所等12个人民调解室;淄博商厦价格争议行政调解室;世纪花园价格争议行政调解室。
淄川:4个城区派出所的人民调解室;洪山镇和将军路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室;交警肇事科已设立交通肇事价格争议调解室;部分生活小区物业价格争议调解室;建材城、服装城、水产批发城三个龙头市场及新星集团、银座超市两大零售企业价格争议调解室。
博山:博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价格争议调解室;博山特信商城,博山银座中心路、人民路店和淄博商厦博山店价格争议调解室;
周村:银座超市、利群超市、仁和堂药店及全区8个司法所已设立了价格争议调解室。
临淄:已在全区12个镇、街道司法所设立了价格争议调解室。
桓台:唐山、荆家、马桥三个镇级司法所已设立价格调解室;少海社区、紫悦城社区、县妇保院、惠仟佳商场、桓台银座商场、王渔洋景区和三个镇派出所已设立价格调解室。
高青:与公安、司法、商场等部门联合,已设置了5个价格争议调解室。
沂源:五处乡镇工商所、综治办已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室。
高新区:新玛特、银座等已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室。
因地制宜价格争议调处服务发展彰显淄博特色
针对淄博组群式城市的特点,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的决策部署,在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各区县物价局迅速行动,全面开展了价格争议调处工作。记者采访时欣喜地发现,各区县因地制宜、创新机制,在“规定动作”之外开创性地发挥“自选动作”,以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比如淄川在全市率先启动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他们依托淄川区价格认定局成立了价格争议调处办公室,全面组织协调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而且根据区域经济特点,相继在辖区内建材城、服装城、水产批发城三大龙头市场建立调解室,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架起沟通桥梁,及时快捷地调处商品交易、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价格争议;在新星集团、银座商城两大零售集团、交警肇事科、主城区四个派出所、洪山镇司法所、将军路司法所等处设立驻外调解室14处……仅2016年就受理案件31件,办理31件,标的额9.41万元,化解率达100%,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再比如沂源县物价局立足本地实际,先后与工商部门和乡镇街道等部门进行协调,首批在局内部和三处乡镇工商所和一处乡镇办设立五处价格争议调解室。记者在现场看到,每个调处点都有两名业务骨干具体负责,留置了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以便随时开展调解工作。沂源的价格争议调处工作非常富有地方特色,他们把服务以“沂源红”苹果为代表的农产品作为突破口,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石广博说,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是价格争议调处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因此群众的关心关注,就是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的“风向标”。近年来,交通肇事、物业服务、旅游景区等方面的物价问题越来越成为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在实际工作中,物价部门靠前服务,紧紧抓住这些矛盾问题,力求为社会、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障和维权支持。
短短一年,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在各区县已经显现出了稳定物价、化解矛盾、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独特作用。石广博说,作为未来多元化调解矛盾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物价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平台,价格争议调处工作需要在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上多下功夫,着重建好“四个机制”:规章规范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协作衔接机制、考核激励机制。
不属于价格争议调解处理范围
的七种情况
属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范围的;
涉嫌价格违法,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
属刑事、民事案件及行政执法案件涉及的财产价格认定事项的;
价格争议及其相关事项已提起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且已依法被受理的;
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违禁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流通及销售物品所产生的价格争议;
其它不应作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情形。
惠及民生77个调处点就近为百姓服务
C
“上周,一家人产生了财产纠纷来派出所调解,对很多物件的价值有争议,我们就启动了联动调解机制,邀请价格争议调解员参与调解,对物件价格进行核定。事情很快调解成功,当事人非常满意。”这是记者在淄川公安局淄川分局商城路派出所调解室采访时看到的一个成功案例。
而这只是全市77个价格争议调处站点的一个缩影。价格争议调处站点的设立,不仅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分担了调解纠纷的压力化解了社会矛盾,而且用专业知识第一时间为百姓排忧解难,得到了群众的交口称赞。
一例足以为证。
在淄博市举全市之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的关键时期,拆迁补偿工作方面的争议经常出现。2016年3月,济青高铁临淄段建设施工项目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施工范围大,拆迁面广,政府与种植户就补偿价格争议较大,工程无法按期开工,在此情况下,济青高铁临淄段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函请临淄区物价局对该补偿价格予以认定。
“我们受理案件后,在市局的指导下,临淄区物价局专门成立了工作组,认真研究施工范围内需拆迁蔬菜大棚的的占地面积、种植等情况,并会同各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摸底,综合测算得出各品种的补偿单价,最终与发改、财政、监察、审计、农业、法制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济青高铁临淄段蔬菜大棚拆迁补偿标准。“石广博说,这次的价格争议调处可谓是打了一场漂亮的战役,争议顺利解决,更为济青高铁临淄段建设施工项目工程开工扫除了障碍。
经过培育,淄博市“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继“价格信息社会服务”品牌、“平价商店”稳价惠民品牌之后,成为市物价局三大服务品牌之一,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都对淄博市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未来,淄博市将不断推进价格争议调处工作,让其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为推动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新闻推荐
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违规购公车收礼金,一官员受处分
本报3月29日讯(记者马玉姝)29日,齐鲁晚报记者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违规购买使用公车、公款吃喝等问题。市农业局党委委员、市蔬菜办党支...
桓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桓台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