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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车辆二级维护取消?系误读

淄博晚报 2016-07-21 16:23 大字

晚报热线3184500讯(记者商萍萍)“二级维护不是取消了吗?为什么还得去交通局上检测线?”近日,货车司机宗先生向记者反映,他认为高青县交通局在运营车辆二级维护上与交通部有关规定存在出入。记者采访了解到,针对运营车辆只是不再强制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改为由业户或运输公司自行掌握维护时间,所谓取消是市民存在误读。

宗先生是一名货车司机,他说原来二级维护是每年三次,高青县交通局将其改为每年一次以后,近日又改回了每年三次。记者致电高青县交通局,工作人员岳女士告诉记者,今年3月1日,交通部施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而针对运营车辆的二级维护并未取消,是市民误读了。

那么1号令的实施究竟有哪些变化?岳女士告诉记者,首先是主体责任人变了,道路运输经营者也就是司机业户和运输公司是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其次是车辆维护周期变了,“以前运营车辆必须每四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且交通上存在一个超期罚款,现在根据新规定,是由业户与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来确保车辆正常维护,且相应维护都需要记录,由交通部门负责监督。”岳女士告诉记者,可能就是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市民的误读,不少司机将周期性自行维护误解为取消维护。

随后,岳女士就运营车辆今年还需上检测线检测做了说明,“因为今年具有资质的修理厂还没有设备,出具不了合格报告,所以货车还需上线检测。否则没有合格证无法评价车辆是否进行维护了,车辆是否合格等问题。”岳女士告诉记者,从明年1月起,待修理厂有了检测设备之后,业户就可以不到检测线去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虽然每年不再强制必须进行几次维护,但若是由于二级维护不到位而出了事故,将追究第一责任人,也就是业户和运输公司的责任。岳女士建议在相关新政策实施后,市民要详细阅读,遇到不理解的地方应及时咨询有关部门,而非按照自己的想法解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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