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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过高青要“登记备案”

淄博晚报 2016-08-11 15:28 大字

晚报讯(记者董振霞通讯员吴柯颖)昨天记者从高青交警大队获悉,为进一步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压事故,保畅通,自8月9日起,高青交警对过境车辆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凡是途径高青县的大型货车、客车、危化品车,都需要去相关中队的执法服务站进行登记备案,除了要备案相关的车辆信息和驾驶员信息外,还需要将车辆行驶的起始点、在高青县的行驶轨迹、出行规律、所载货物等信息进行一一登记,便于交警部门进一步掌握辖区内道路交通情况,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悉,此举重点针对外地入高青的大型货车、客车和危化品车,将加大对这些特殊车辆的安全管控。本报提醒,凡是路过高青县的大型货车、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应提前与交警部门联系,并进行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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