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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厚全——用法律维护每位交通参与者安全公平

枣庄晚报 2016-10-20 00:00 大字

张厚全,男,37岁,三级警督警衔,现任市中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法制中队长。自1999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十几年如一日、全身心投入到公安基层一线工作,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尽心尽职、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默默奉献,勤学苦练业务技能,先后十次被市局记功嘉奖,2008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标兵荣誉称号,两次被评为市局十佳法制员,连续五年被评为分局十佳执法办案能手。

2015年4月,在侦办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时,犯罪嫌疑人李某拒不供认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为了搜集到李某的犯罪证据,把案件办成铁案。张厚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根据嫌疑人可能行驶的路线,顺线查证路边的视频监控探头。经过多日的努力,调取视频资料二十余段,将犯罪嫌疑人李某驾车行驶的过程全面摸清,并找到相关证人进行了辨认,确认李某实施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因工作扎实到位,证据确实充分,在犯罪嫌疑人李某拒不供认其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市中区人民法院以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做出有罪判决。

2016年4月20日,交警大队在执勤中查获一辆严重超员的“黑校车”,经检查该车核定承载11人,实际乘坐35人,超过额定乘员200%以上。张厚全主动靠上,带领和指导办案民警收集固定证据,并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完善整改案卷,使《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我区首例严重超员危险驾驶案成功办结。

张厚全连续担任法制员十多年,负责所在单位的各项执法工作。他非常重视执法和案卷,视“执法工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要求全体民警依法收集证据、规范办案程序,使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铁案。所在单位承办的每一件案件,他都要过问,审核材料,有时还亲自参加讯问,记笔录。在他的带领下,近年来,所在单位的执法工作都受到了分局的表彰,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先后被省厅、市局评为执法示范单位。在市局组织的2015年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中,交警大队位列分局第二序列第一名。

2015年初到交警大队工作以来,张厚全先后参与侦办各类交通违法行政、刑事案件200余起,审核审批一般程序案件2000余起,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记者在市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看到,宽敞的办公环境内,市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拥有枣庄市首个涉案车辆管理停车场。“这个停车场由市中交警大队自建,彻底打破了运行多年的涉案车辆停放管理费用由当事人支付的传统模式,转而因查封、扣押发生的管理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的新型‘买单\’模式。”张厚全向记者介绍道。

记者了解到,停车场内逐车建立信息记录卡,详细记载车辆号牌、类型、识别代码、入场时间、停放区域和经办民警等内容,一式两份,一份粘贴或放置在安全、醒目位置,一份与车辆钥匙等连体存放,妥善保管。进出实行详细登记,大队与涉案车辆停车场均建立台账,总台账与明细账做到账账相符,各明细账与涉案车辆账实相符,并定期对账。各停车场内均安装监控设备,落实防雨、防晒、防火、防盗、防腐蚀等“五防”措施。场地划分为汽车类、摩托类、非机动车及重点车辆停放区。

张厚全表示,对依法扣留、扣押涉案车辆后,在规定时限内移交该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办理移交手续。“停车场对照有关法律文书当场查验核对、登记入册,与办案人员共同签名。归还涉案车辆时,经管理人员检查、核对无误后,予以封存管理。停车场妥善保管停放车辆,并依法承担被盗、损毁等赔偿责任。同时,拓展外部监督渠道,公开监督电话,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张厚全说。

在基层所队工作,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没有气壮山河的豪言壮语,只有踏踏实实的埋头苦干,只有默默无闻的真诚奉献。张厚全凭着一颗对人民的赤胆忠心和对公安事业的无比热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履行着自己的职责,捍卫着法律的尊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踏踏实实地踩出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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