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马路上晒粮不止,谁的责任

枣庄晚报 2016-10-18 00:00 大字

??杨玉龙

近日,市民赵女士反映在市中区附近的青龙绿道上,有一段路被晾晒的玉米占了一半,而且在路中间还放了几块大石头当边界,很容易引起事故。(10月11日《枣庄晚报》)

道路上晒粮隐患多多,首先,交通安全存隐患。粮食边缘设置的木棍、石头等路障,让机动车辆和行人不得不蛇形穿行,极易发生摩擦和碰撞。如果车辆直接轧在粮食上,容易使刹车失灵,会引起车轮打滑,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其次,食品安全存隐患。由于汽车碾压、挟带、风刮及人工摊收,势必造成较大的粮食损失。

公路路面上铺的柏油,其成分是一种含有苯的致癌性很强的物质。沥青在阳光下曝晒软化,经机动车碾压的粮食或多或少会沾上一点沥青。据有关部门检测,在沥青路面上翻晒过的粮食,比在普通晒场上晾晒的粮食有害物质高出12倍以上。晾晒在公路上的粮食还会受到来自汽车尾气的污染,汽车尾气中也有多种有害物质,其中有种叫做3.4—苯并芘的含苯有机物对人体健康损害特别严重,在职业病中被列为强致癌物质。

实际上,公路晒粮也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104条规定,“擅自从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如何杜绝此类现象,笔者有两点建议:一是做好宣传。深入宣传公路晒粮的弊端,教育广大农民朋友不要滥占公路,动员他们在自家院子或房顶上晒粮,各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其提供一些人力和器械上的帮助。二是统筹规划。建议各村合理利用本村的平地,建设一些供农民晒粮食的场所。这样,既从根本上杜绝了农民占用公路晒粮不良现象,又为农民办了一件好事实事。

新闻推荐

公园内乱扔垃圾践踏草地令人脸红

??季广花天环境优雅、景色迷人的广场和公园又成为市民们休闲、活动的好去处。最近不少市民发现,广场、公园等内乱扔垃圾、乱停车、随意践踏草地、折枝摘花等不文明现象频繁出现,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