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区法院——,—巡回法庭“巡出公信”
近年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坚持让巡回法庭进村(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等,每年巡回审判的案件达 100 多件,在“巡回”中不断获得群众的信赖,司法公信力也在“巡回”中得到进一步加强。
枣庄市中区法院以司法便民、利民为抓手,以加强和规范巡回审判为重点,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有效整合普法资源,积极完善了《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工作制度》,拓展巡回审判工作范围,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巡回审判的必要内容,采取“就地受理、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就地普法、就地回访”的工作方式,对婚姻家庭、赡养抚养、 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等纠纷案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同时,该院还不断创新巡回审判模式,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将赡养、相邻权等具有代表性案件的审理、调解场所,设在村委会或当事人家门口,组织村民旁听庭审、调解过程,使巡回审判成为群众身边的“普法课堂”。 在此基础上,法官主动询问旁听群众对案件相关问题的疑问,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引导性释明,在开庭前或开庭后现场向群众讲授法律知识,使巡回审判成为答疑解惑的“互动课堂”。
枣庄市中区法院在开展巡回法庭工作中,还创出简单易行的模式。案件开庭前,巡回法庭严格按照诉讼法程序提前在巡回法庭办案点进行开庭公告;庭审时,邀请相关行业职能部门和当地群众旁听;休庭期间,法庭邀请参加旁听的人员共同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力促当事人调解结案,对调解不成的案件能使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马上组织开庭。通过就地开庭,让群众直接了解了案件的事实真相、是非曲直和判决依据。
此外,为更好地把巡回法庭制度落实好,该院自 2013 年以来便采用“两个创新”作为巡回审判工作制度的配套措施。“两个创新”即:一是电话预约立案。公布立案电话,对辖区交通不便、居住偏远的人民群众,可以用电话的形式进行立案,开展诉讼。二是在集市普法或者调查走访中,接受口头起诉立案,进一步方便当事人,用实际行动架起法院与群众之间的“桥梁”,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在巡回审判中现场感受到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教育广大群众共同遵守好社会公共秩序,共同维护、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
种法亮 吉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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