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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天供暖季 本月15日开始 法定供暖日开始前10天进行试水 提前7天进入供暖系统预热

枣庄晚报 2013-11-07 17:16 大字

晚报讯 (记者 张琛)昨日,记者在市住建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枣庄市城市集中供热面积2373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为61%,较上年增长5个百分点;新增供热面积661.3万平方米,是年度任务的2.5倍。其中,中心城区供热面积1760万平方米,新增538万平方米。今年冬季集中供热计划从11月15日开始,供热120天,供热价格保持19.2元/平方米不变。

今年,中心城区启动了总投资5.33亿元的供热工程,实施了市中区南郊首站及配套供热管网工程、薛城区调峰热源厂扩建及新城供热管网建设工程、峄城区供热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中心城区供热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目前,南郊首站及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已基本完工,配建一级管网18公里,正在进行管道清洗、预热、一次性补偿器焊接等扫尾工作。薛城区调峰热源厂扩建及新城供热管网建设工程,建成72兆瓦热水锅炉一台,配建一级管网13公里,新增供热能力100万平方米,弥补了西城区供热保障能力不足问题;调峰热源厂1#、2#炉已点火温炉,3#炉进入点火测试阶段,正在进行新三中供热管网注水调试。新城管网对接工程,除井冈山供热管网外,其它供热管线已完成与主管网对接,具备注水检测条件。在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新城管网对接工程,双热源保障新城供热。

供热部门实行供热预热期制度,责成供热企业在法定供暖日开始前10天进行试水,提前7天进入供暖系统预热,预热期间及时处理漏点、堵塞点、不热点,确保顺利转入正常供暖阶段。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煤炭储备不低于耗煤30天的警戒线。供热部门严格执行新建建筑“两个不得”: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合格验收报告,不得销售或者使用,确保新建建筑达到按热计量收费条件,杜绝产生新的欠账。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今年完成改造88.39万平方米。督促指导供热企业、换热站管理单位与用户签订按热计量收费合同书。对不实行按热计量收费的,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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