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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文解字》中“杖,持也。”清代段玉裁注曰“持也。凡可持及人持之皆曰杖。”用现代的话来讲,杖就是人们手里拿着用

玉林晚报 2016-11-06 00:00 大字

汉鸠形铜杖首汉双羊形铜杖首《说文解字》中“杖,持也。”清代段玉裁注曰“持也。凡可持及人持之皆曰杖。”用现代的话来讲,杖就是人们手里拿着用来助人行走的一种长条形器物。杖的最初形制可能仅仅是一根简单的木棍、竹竿,助人行走是其基本属性,能用即可。但是在后续人类社会的发展中,杖不仅在形态方面发生了变化,其所具有和代表的价值、意义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杖特别是其杖首部分,即杖之顶饰,从无到有,并逐渐发展演化,在材质方面逐渐多样化,出现了金、银、铜、铁、玉、木、陶等多种材质;在造型、纹饰方面,也出现了如人形、动物形、植物形等,并在一些特定的历史时期形成了某种具有代表性的造型图案;在工艺上,鎏金、错金银、镶嵌等工艺也都相继采用。杖在保留其实用功能的同时,在艺术性上也日益凸显,这主要是与其所代表的价值和意义变化相关。

西南地区的权杖

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杖首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因为木制杖首较难保存,所以这一时期发现的杖首多为青铜铸造,而这些青铜杖首在造型纹饰方面已经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在这之后,多样化的趋势愈发明显。如我国西南地区出土的商周至秦汉时期的青铜杖首,就有马、鹿、牛、鸡、人、鱼等多种造型。西南地区出土杖首的墓葬与其周边的墓葬相比,在墓葬规模和随葬品的数量及品质方面都具有明显的差别,前者出土杖首的墓葬明显要更大且随葬品也更加丰富,更加贵重。杖首的拥有者明显处于当地族群的上层,考古学家们认为,这些人很有可能就是当地部落的首领、巫师等拥有较高地位的人,而带有多样造型纹饰杖首的杖更有可能是权利的象征,与西方的权杖、王杖具有相同的价值和意义。

汉代的颁王杖制度

相对于西南地区的权杖,中原地区的传统是以鼎和玺印作为权利的象征,但杖在中原地区同样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其主要是与尊老敬老的传统习俗和制度相关。

《周礼·秋官·伊耆氏》记载“掌国之大祭祀,共其杖咸,军旅授有爵者杖,共王之齿杖。”郑玄注:“王之所以赐老者之杖。”孙诒让解释说:“此王所赐老者之杖,校年以授之,故谓之齿杖。”这是为王杖制度之始,但此时的杖并未有具体的形制规定。到了汉代,帝王颁发的杖开始有了明确的形制规定。《后汉书·礼仪志中》载“……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辅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王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之为饰。鸠者,不噎之鸟也。欲老人不噎。”鸠鸟作为王杖杖首被确定下来。如今容县博物馆就藏有这样一件汉铜鸠杖首。

汉鸠形铜杖首

汉鸠形铜杖首,长14.5厘米,重425克,1981年容县杨村镇高垌村马腰岸口山坡出土。鸠昂首挺胸,翅微展,尾部修长,錾刻麦穗形纹三条,腹部有竖銎。整体形象灵动娇健。该件文物的出土向我们表明,在汉代,容县就已经有老人接受过汉王朝的赏赐。可见,容县与中原王朝的联系相当紧密,汉文化的影响已经非常直接地影响到了这一区域。

汉双羊形铜杖首

汉代除鸠杖首之外,其他造型的杖首也出土了很多。玉林市博物馆就收藏有一件汉双羊形铜杖首。该件文物是目前我国出土杖首中唯一一件双羊形铜杖首,长8.5厘米,宽2.5厘米,高7.9厘米,重185克,1980年出土于兴业县龙安镇龙安村。与这件汉代双羊头杖首一同出土的还有玉林市博物馆所藏的一件汉代卧羊形铜灯。

汉双羊形铜杖首,两羊相背,腹背相连且中空,双羊头间形成凹窝,羊双腿弯曲,呈跪卧状。羊角弯曲至颈上部,颔部长须与腹部相连,腿胛部刻线纹表现肌肉毛发,颈上部鼻眼嘴依稀可见。两羊中间空銎支撑,整体呈“丫”字形,从造型和纹饰来看带有明显的中原文化特征。虽然与鸠杖首相比,羊形杖首并没有在国家制度中有所体现,但其造型别致,工艺精湛,带有明显中原文化特征,亦是中原王朝政治文化影响的重要见证物。

两件铜杖首,一件是汉代颁王杖制度在岭南地区施行的重要见证物,一件则具有明显的中原汉文化特征。两者虽然造型不同,但确是汉代中原政治文化影响玉林地区的重要见证物,是汉王朝“恩威远播”的重要标志物,十分珍贵。(玉林市博物馆于少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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