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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赔款成为平衡点

玉林晚报 2016-04-19 08:46 大字

去年10月18日,广西百色市乐业县同乐镇的农民工吴某某,在兴业县葵阳镇某砖厂打工的工作过程中,因机器失控,被铁夹碰撞落地,造成双足受伤,双下肢粉碎性骨折。吴某某受伤后,老板支付了4.5万元的医疗费,但对其它补偿费用,厂方避而不谈,拒不支付,这让本不宽裕的吴家陷入了窘境。

走投无路的吴某某向兴业县法援中心求助,获得支持。法援中心将案件指派给砖厂所在地司法所的法律工作者陈展奎,并增派洛阳司法所的黎所长共同办理该案,两人多次上门与砖厂方协调,但均达不到预期效果。

法援方考虑到伤者吴某某在工作时无任何工作证明和工资单,且老板在支付第一次医疗费后,也把发票拿走了,加上吴某某的保险扣在厂方的手里,如果厂方不配合,他根本拿不到这笔赔偿。没有依据,起诉到法院,最终的结果很可能对吴某某不利,怎么办?经过一番权衡,黎所长决定再找厂方谈一次。

经过与厂方沟通,砖厂老板第一次只愿意赔偿3万元,根本不够吴某某二次手术的医疗开销,更谈不上误工、护费、营养等相关费用了。对此,黎所长不妥协,她又一次找到厂方,可谈了半天,对方答应提高1万元,这与伤者方提出的一次性赔偿10万元相差太远。

如何找到中间平衡点,黎所长反复斟酌。在了解到该砖厂由于生意不景气,几经易手仍然无法改变窘境后,黎所长心里有数了。

赔偿额度只有在双方都能接受的情况下,才有取胜的空间。黎所长决定寻找一个中间支撑点。于是,她反复上门疏通,最终在谈至5.5万元时,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今年2年上旬,砖厂同意一次性再赔偿伤者5.5万元,吴某某自愿放弃就该案工伤一事再向对方索赔的权利。至此,这起历时半年之久的纠纷终于了结。

(记者陈凤秀通讯员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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