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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走朋友电脑获刑

玉林日报 2014-04-10 01:08 大字

本报兴业讯兴业县一男子在访友期间,竟起偷盗邪念,将朋友的笔记本电脑偷偷盗走而被判入狱。

2013年10月12日中午,家住兴业县蒲塘镇某村的黄某因无钱消费,遂到同村王某租住的房间里借其手提电脑玩。黄某玩电脑期间觉得电脑不错,见财起意,趁人不注意的情况下,将王某一台价值2496元的华硕牌笔记本电脑藏匿上衣里偷偷带回家中。事后,王某发现电脑不翼而飞,立即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于当日晚上在黄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将电脑归还了被害人王某。

2014年2月18日,兴业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庭审中,黄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近日,法院以黄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陈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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