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科技信息化综合平台开创“七大阳光工程”新局面
兴业县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七大阳光工程”工作部署中,积极探索“科技+阳光”模式,率先在玉林市试点,自主研发运用兴业县反腐倡廉信息化综合平台,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七大阳光工程”项目化、动态化监督管理,增强了“七大阳光工程”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
引科技建平台,增强“七大阳光工程”科学性
2012年,兴业县利用本地科技力量,自主研发创建了兴业县反腐倡廉信息化综合平台。今年2月,平台系统正式运行,平台应用覆盖了全部县直单位和乡镇。我县将反腐倡廉建设“七大阳光工程”的监管、推进融入平台应用,建设了“七大阳光工程”信息监管系统。“七大阳光工程”信息监管系统具有两大特点:一是科学划分任务,将“七大阳光工程”工作任务划分成三级指标,设定了每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质量要求、完成时限、佐证核验等,并科学设定时间节点,实行实时监控,在线考评,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动态式统计分析,定期在全县范围内公布。二是实现动态管理。系统能够对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工作滞后的,发出预警;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提供问责的依据。强化过程监督、细节管理,保证惩防体系各项任务顺利落实,如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可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资金流向等实现全程动态监管。
以平台促落实,增强“七大阳光工程”实效性
兴业县充分利用这一科技平台,强化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有力促进“七大阳光工程”的落实。
依托惩防体系监管系统,加强惩防体系工作监管。通过反腐倡廉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惩防体系监管系统,可对接市惩防体系动态管理系统,将年度惩防各项工作任务划分为指标下发到各镇、各单位,实行实时监控、在线考评,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系统还以黄灯、红灯亮灯情况,对责任人告警提示,对工作滞后的发出预警并通过短信提醒责任人,对考核结果进行动态式地统计分析,自动生成考评排名、考评结果报表,定期在全县公布。截至目前,全县纳入市惩防体系动态管理系统的节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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