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哈拉沟煤矿产能核增项目(16.0Mt/a)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概况
2005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5]883号文批复了《哈拉沟煤矿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煤安监函[2015]13号批准哈拉沟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16.00Mt/a。哈拉沟煤矿产能核增项目(16.0Mt/a)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哈拉沟选煤厂技术改造工程、哈拉沟煤矿排矸场项目均已单独履行环保手续。
本次评价内容为哈拉沟煤矿主井工业场地、副井工业场地、进风井场地、新回风井场地以及全井田。
二、公众查阅信息的方式
《哈拉沟煤矿产能核增项目(16.0Mt/a)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请查阅: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5tK90TyJ5dblu_0gEnLdg提取码: wt4n,《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pkSuE0M_y8xDuDHz_jhEg 提取码:r6t9。公众可于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15日(10个工作日内)到神木市大柳塔神东煤炭分公司环保科办公室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时限
意见征求范围: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征求时限:本次征求意见自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联系地址:神木市大柳塔神东煤炭分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12-8283030 邮箱:34645512@qq.com
环评单位: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9—87879091
邮箱:1750808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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