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务登记证今起国地税合二为一
继去年“三证合一”实现联合变更登记、在容县试点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后,玉林市国地税再联合为纳税人提供便利服务。从1月18日起,玉林市国税、地税系统将全面启动联合办理个体工商业户税务登记工作。纳税人只须到其中任何一家税务机关办理一个税务登记证,就可以视同已经在国地税办理了税务登记证。
国地税共管户才能联合登记
据了解,此次启动联合办理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工作后,前来办理业务的纳税人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用房用地证明等相关资料即可办理。登记成功后,税务登记证打印时在原来的税务登记号前增加“地”或“国”字样。过后,国税局将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后移交地税局,由地税局发放税务登记证;地税局加盖公章后移交国税局,由国税局发放税务登记证。
办理结束后,由办理变更登记的税务机关收回旧的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并将其传递给对应的国地税税务机关。如遗失,由其登报声明作废后留存并转交相关登报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联合登记的范围仅指国地税共管户,纯地税业户按原来的规定执行只在地税机关办理。
停业、注销须分别办理
办理税务登记证实行联合办理可以给市民带来极大的便利,但停业受理、注销登记等业务仍须纳税人到国地税分别办理。
记者了解到,停业由于涉及未申报、欠税、发票等涉税事项,所以个体工商户办理停业时暂采取分别办理停业的方式,由纳税人分别到国地税办理停业手续。注销登记由于涉及未申报、欠税、发票、非正常认定等涉税事项,所以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时暂采取分别办理注销的方式,由纳税人分别到国地税办理注销登记。
与此同时,启动联合办理个体工商业户税务登记工作之后,办证资料由办证税务机关收集,然后将资料移送对应的税务机关,国地税部门根据资料分别录入各自的“金三”系统,方便内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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