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飙车扰民 抓! 交警和派出所联合整治金鞍路飙车行为,6人5车落网
“飙车党”在道路上飙车竞技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林增崇 黄贻敏)近期,在玉林城区金鞍路出现驾驶员“飙车”现象。为打击此类危险行车行为,还附近市民安静的生活环境,4月22日夜晚至23日凌晨,市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联合南江派出所开展整治行动,组织成立便衣队对飙车竞逐行为进行打击,行动中共有6人5车落网。
聚集飙车,6青年落网
4月22日22时30分,不少“飙车”青年开始聚集在金鞍路良园路口处。23时,他们开始飙车,几名骑手并排加速超越,然后沿金鞍路由西往东方向飞快冲去。由于驾驶的车辆均经过改装处理,加速几秒后,时速可轻松超过每小时100公里。
“收网!”现场指挥一声令下,在该路段守候多时的民警快速出动,一举将他们包围控制,当场抓获参与飙车人员凌某、陈某、张某荣、张某、张某秋、周某6人和5辆改装电动车辆。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飙车花样百出,勿把安全当儿戏
“他们竞逐飙车的路段不到1公里距离,其中还要经过一个路口折返,危害性相当大。”侦办该案的直属四大队民警祝健介绍,这些参与竞逐的车辆一般将“赛道”设在金鞍路江南路口至民主南路口之间的机动车道上;其“赛程”还设定,车辆起点、终点均在金鞍路良园路口位置。
金鞍路作为市区道路,限速40公里/小时,但是这些参与非法竞逐电动车的车速最高达到80公里甚至更高;“车手”稍有失误,很容易发生单方事故造成车上人员受伤;一旦与其他过路车辆发生碰撞,后果不堪设想,社会危害性相当大。
交警提醒:飙车危害大,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旦发现驾驶改装、拼装车辆,将依法对改(拼)装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生产销售拼装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可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在道路上飙车竞逐,危害公共安全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并可能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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