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心急如焚 出租车纹丝不动 一辆消防车去灭火,在路口被出租车堵住最终,这名的哥被罚款200元、记3分
消防员下车要求出租车司机让行。 视频截图
今报玉林讯(记者吕海锋通讯员韦功兵林增崇)5月13日,在玉林市玉州区苗园路城站路口,一辆准备去灭火的消防车被两辆出租车挡住去路。消防员下车要求车道上第一辆出租车让路,司机却以“闯红灯会被罚款”为由拒绝。5月14日,交警部门依法对该出租车司机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事发于当天下午4时41分,两辆出租车(前面一辆称A出租车,后面一辆称B出租车)停在事发路口的左转弯车道上,此时道路信号灯为红色。当消防车闪着警灯到达路口的时候,B出租车向前挪动了几步,A出租车却一动不动。随后,一名消防员下车,快步跑到A出租车右侧车窗,要求对方让道。
“我两次要求司机让路,但是他都没有理会。”消防人员称,直至绿灯亮起,A出租车才左转弯驶离路口,然后B出租车紧随其后为消防车让路。“当时有一辆车发生自燃,我们赶时间去灭火,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5月14日,玉林消防部门向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交警反映此事。当天下午,交警通知两辆出租车司机前来核查,B出租车司机钟某首先来到。钟某称,当时听到消防车警笛后,就挪动车辆打算避让,但由于前车一直不移动,导致自己的车也无法移动。
下午4时,A出租车司机欧某也来到。起初,欧某还以为是自己闯红灯而受到处罚,在回答民警的问题时,一个劲地辩解是消防员要求自己让路的。民警告诉欧某,通知他来交警队是因为没有给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让道。
为让欧某心服口服,民警让他观看了整段监控视频,并指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遇到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经过教育,欧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交警部门对欧某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将有关情况抄告交通运管部门和其所在出租车公司。而在本次事件中,钟某有主动避让消防车的行为,因此不作处罚。
据了解,除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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