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 中小学 将与校内小卖部说再见? 学生家长:应监管而非一禁了之

玉林晚报 2019-03-24 07:37 大字

近日,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该《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公布后,引发了各方热议。在玉林市中小学校园,是否设置有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学生、家长对《规定》持怎样的看法?

开设小卖部的多是寄宿制学校

记者走访了城区部分中小学、幼儿园看到,大多数学校都没有设置校内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仅有少数寄宿制的学校开设有校内小卖部。部分设有小卖部的学校均表示,会严格遵照教育部的规定,依法依规取得许可,对于不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食物一律清理出去。

据了解,校园小卖部主要卖三类东西。食品类:面包、饼干、糖果、方便面、饮料、薯片、雪糕等;文具类:笔、笔芯、橡皮、笔记本等;生活用品类:卫生用品、牙膏、牙刷、水杯等。“不只是校内小卖部的零食受孩子们追捧,学校周边小商铺和流动摊的零食更让我们担忧。”家长杨女士说,学校周边的小商店和流动摊贩更应该加强监管。“我们学校里没有小卖部,老师也不允许带零食入校,所以我都是放学后去校外的小商店买零食。”城区某初中初一学生小黄说。

每天放学,学校周边的小商店或流动摊总会挤满了揣着零花钱的学生,辣条、方便面、薯片、火腿肠等零食最受欢迎。

家长:学校开设小卖部有利有弊

“小学、初中阶段的学生,自制力较差,对零食健康与否也没有概念。”家长黄女士认为,学校食堂已能满足孩子的饮食需求,常吃零食会导致正常的早餐、午餐不吃或少吃,不利于孩子健康。《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对于这项要求,家长们多数持赞同态度。

采访中,部分家长表示不希望对校内小卖部一禁了之,而是分类加强监管。部分家长赞同小学、初中学校不开设小卖部;高中寄宿制学校可以开设,方便孩子购买日用品、学习用品等。“在学校里买吃的,总比去外面买来吃好,我觉得学校里的总比外面有保障。”家长黎先生谈到,他很赞成加强对校内小卖部的监管,但是对于寄宿制的学校而言,如果关闭小卖部,文具、生活用品则需要到校外购买,对于学生而言不太方便。多位家长表示,校内小卖部可以加强管理,而非一禁了之。

医生:建议学生日常饮食多吃天然食材

其实,《规定》中明确,确有需要设置的学校,在依法取得许可后可开放小卖部,但需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那么,哪些东西属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怎么辨别?

市妇幼保健院的黄医生解释,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指的是非天然且含有大量人工添加剂的食物,如辣条、薯片、饮料等。这些食物含有防腐剂、甜味剂等多种添加剂。孩子吃多了这类食物会摄入大量的盐、糖及脂肪,影响健康,同时也会影响孩子三餐饮食摄入,对孩子成长发育不利。从营养学角度来看,天然食材大多是健康的,因为这类食物提供的营养素是人体所需的。

黄医生建议学生在日常饮食中应多吃一些天然食材,奶类、大豆类、鱼、蛋类、畜禽肉、蔬菜、水果、谷薯类等都应适量食用,少吃含有人工添加剂或高温油炸、煎烤的食物。(记者 唐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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