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叔侄因一条路争执了3年,最后发展成砌墙堵路—— 执行法官先拆“心墙”再拆砖墙
叔侄闹矛盾砌墙堵路
家住陆川县乌石镇坡脚村的罗某光等6人与罗某干等4人房屋相毗邻,双方均是同堂宗叔伯兄弟关系,罗某光等人的房屋大门出入必须经过罗某干左屋角的道路与村道相接。该道路系由罗某光、罗某干等6户人出钱出地,于2010年1月扩大路基修建而成(长约185米、宽3米)的泥沙路。
2014年3月,坡脚村委会召开户主大会,筹集资金6600元,申请“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支持,政府财政奖补资金34100元,按原村道路基硬化(长185米、宽3米、厚0.18米)水泥路(包括硬化至各户大门口止),同年9月通行。
2014年12月,罗某光等人对其大门口地坪及入门道路进行硬化,罗某干等认为该道路是当年牺牲自己责任田形成的,并且自己另外出有钱加宽路基,对方不能无偿使用,如要通行需按照5000元每平方的价格购买。罗某光等则认为道路是公用的,自己有无偿通行权利,双方为此争执不下。不久,罗某干等在罗某光住宅门前的道路上砌围墙,并在围墙边上堆放火砖、石子,进行封门截路,导致罗某光等出入无法正常通行车辆。双方矛盾进一步扩大。
调解无果诉至法院
为尽快平息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扩大,坡脚村村委以及乌石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进行调解,无奈双方各执一词,不肯相让,多次调解均无功而返。
2015年7月,罗某光等6人向陆川县人民法院起诉罗某干等4人,要求拆除该围墙,并清除堆放在围墙边的火砖、石子,排除妨碍,恢复好道路的原状。
陆川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案诉争的3米通道是政府“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硬化至各户大门口的通道路,系原、被告及其家属出入村道唯一通道路,且通行至今(2015年7月)已经有5年时间,被告在此道路上砌建围墙,堆放火砖、石子,已经妨碍了原告正常的通行权,被告的行为显属不当,依法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和恢复原状。
2015年10月,陆川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拆除其在原告房屋大门所砌建的围墙(从西南方向起:长3米、高1.4米、宽0.18米的围墙),并清除堆放在围墙边的火砖、石子,恢复好道路的原状,确保原告正常通行。
判决生效拒不履行
判决生效了,但罗某干等人一直不予履行。2016年12月,罗某光等人向陆川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马上向被执行人罗某干等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罗某干等被执行人仍未履行。
之后,主办该案的执行法官邱玉亮多次到申请执行人罗某光等及被执行人罗某干家中做思想工作,期望双方看在是同堂叔侄之间的关系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协议。
2017年4月26日,陆川县人民法院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2017年5月15日前履行。罗某干等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
先拆“心墙”再拆砖墙
为尽快恢复道路通行,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罗某光等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20多名干警到陆川县乌石镇坡脚村进行强制执行。
见到法院的执行队伍到来之后,罗某干等人情绪激动,意图对执行进行阻挠;罗某光等人见状也试图上前理论。为防止矛盾激化,执行法官本着调解为主强制为辅的原则,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现场调解和普法教育——
“你们都是同族叔侄并且是比邻而居,没有必要把相互关系搞得这么复杂僵硬,毕竟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应该为自己的下一代着想,以后有很多事情说不定都是需要彼此相互帮忙的。”
“希望你们双方都能够冷静下来,和平解决,就此为止不要让怨恨延续下去。”
……
另外,法官也严肃指出:“本次执行是依据已经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任何人阻挠执行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经过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后,双方情绪有所缓和,罗某干等人表示不再阻挠执行,愿意言归于好。最后,执行队伍根据生效判决书对妨碍道路的围墙强制拆除,恢复了道路通行。
新闻推荐
□胡晓发乌石宣晨刊讯近日来,黄山区乌石镇扎实开展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该镇明确所辖八个村、四个所属部门为主要整治对象,积极配合区直主管部门抓好六个镇直单位的专项整治工...
陆川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陆川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