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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想说爱你不容易 《农业保险条例》今年3月正式实施,未来值得期待

玉林日报 2013-05-24 03:53 大字

因5月初的洪水导致房屋倒塌,福绵管理区樟木镇60多岁的周积峝一直住在村中养老院中,最近他得到一个确凿的消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已经到他倒塌的房屋调查,不久他将得到1.5万元的赔偿,这让他感到很安慰;而其附近的樟木镇忠荔村农户的12个鸡场的6万羽鸡全部被洪水冲走,然而由于养鸡业理赔难,他们对保险赔偿并没有抱多大希望。两个多少有点背离的事件,折射出玉林开展农业保险面临的尴尬处境:农业保险对农民来说不可或缺,然而在推广中遇到各种落地难的问题,各方对其态度可套用一句歌词:“想说爱你不容易!”

广西农业险玉林占四分之一

洪灾后,樟木镇忠荔村村主任李勇一件重要的工作是帮助村中房屋受损农户尽快拿到保险公司赔偿。他首先到各个农户家中核实,然后由农户填写理赔报案单再汇总到其手中,再逐级递交福绵管理区民政局,再由民政局转交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迅速到位,李勇现在的工作是带领他们逐家调查核实。

这项农房统保业务由政府“买单”,是近年玉林推广的一项民心工程,房屋受损农民因此得到很大的实惠。据了解,自2007年玉林市迅速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以来,农业险的规模得以平稳增长。据统计,2012年玉林市农业保险总额为2400万元,占广西农业保险总额的四分之一以上。2007~2012年中国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累计为玉林市近24万户农户承保134.5万头能繁母猪,5万农户出险的能繁母猪获得保险赔款。2011年、2012年通过财政全额支付保费方式,实现全市142万户农户的农房统保业务。2007年该公司在兴业县开展养鸡保险试点,已累计为兴业县温氏、春茂等养鸡养殖龙头公司承保活鸡17060万羽,2009年公司在陆川县开展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累计承保21.5万亩水稻。

福绵联发养猪合作社是其中的受益者,该合作社2011年有22户农民幸运地得到能繁母猪保险指标,在这项惠民政策中,每头母猪总共需要60元的保费,其中国家补贴48元,农民只需付12元,而赔偿额达到每头1000元。合作社会长廖庆福说:“去年以来,我的养殖场总共死了8头母猪,报上去后保险公司马上派人核实,在14个工作日后赔付就到位了,我非常满意!”

推广应用遇到“落地难”

然而记者到灾区实地调查,发现农业险在推广应用中也遇到“落地难”的问题。

保险覆盖面还非常低。例如福绵联发养猪合作社总共有社员108户、能繁母猪7000头,然而其分到有国家补助的名额非常少,只有五分之一的农户分到指标,保有母猪只有2000头。在此次洪水中,没有入保的该合作社农户李超100头母猪,全部溺死,损失30多万元。

关于肉鸡理赔更是遇到很大的信用危机,肉鸡保险实际操作起来较为困难,理赔较难到位。肉鸡保险费之前由财政补贴、公司、养殖户各负担一部分。但因为之前出险的较多得不到赔偿,养殖户与公司之间经常闹矛盾。现在一些养殖公司只能调整策略,公司入保的话,基本上保费都不要养殖户承担了,所有理赔也是归公司,公司再根据实际情况给养殖户做一定的补贴。

交了保费的不少养殖户在受损后却得不到赔偿。一位养鸡龙头企业的老板分析理赔难的原因,“首先是地点较分散,查勘人员较少,有时不是每个现场都能到,但死亡的鸡大都因疾病死亡,又不宜久留(怕传染其它鸡群);也有的是查勘人员去拍了照片,但经上层审核又没通过,导致养殖户以为得赔,实际又没有批下来。其次是鸡当次死亡羽数没达到保险公司最低的量,但连续几天的又达到了,但之前的鸡又处理了(因死鸡不宜久留)。其三是保险公司设定的理赔门槛都较高,单次出险很难达到那个量。其四是保有证据难,像此次洪水把鸡全部冲走了,按照保险公司相关政策,这是很难得到调查核实的。”

而保险公司其实也是一肚子苦水,人保财险玉林分公司三农部经理李庆华向记者亮出了账本:2012年农业保险总额为2400万元,单是家禽(鸡)的保险额为431万元,共有4000多万羽参保,囊括了兴业县几个养殖大户。然而据当地畜牧部门不完全统计,2012年兴业县家禽有1亿羽左右,承保率还不到一半。即便是这样,2012年整个农业保险赔完保费后仍亏损200多万元。

既然亏损严重,那怎么办?“上面给的目标就是不亏本,不过实际做起来非常难。”李庆华无奈地说。农业保险本来保费就不高,相对其他商业保险而言,收益少而管控成本高出许多。这也是其他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涉足农业保险的原因。

而且4000多万羽家禽,还有能繁母猪、香蕉、甘蔗等,所有的保险程序都是手工操作,如果按照总公司要求的规范化流程,无论如何都是无法完成的。到目前为止,除了广东等其他少数几个省份有先进的保险档案设备外,其他均是手工。李庆华告诉记者,有的乡镇总共只有2个员工,而理赔手续也略为繁琐,再加上数量大,人手显得捉襟见肘。

未来值得期待

记者从人保财险玉林分公司获悉,《农业保险条例》于2013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条例》清楚地界定了很多农业保险发展的困惑问题,为农业保险的规范操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对此,人保财险玉林分公司建议设立国家级的政策性保险公司,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将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分开运行,在发展资金、农业技术等方面给予养殖户更大支持,同时设立供大灾之年使用的保险补偿基金。记者从福绵联发养猪合作社会长廖庆福处获悉,今年福绵全区共得到国家补贴的能繁母猪保险指标2.93万头,基本上能满足养猪龙头企业及养殖户的需要,大家不用为指标争破头了!

面对人保财险玉林分公司独力承担农业险的“风险”,玉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饲料科负责人陈虹云认为,“家禽业本来就是一个高风险产业,国家不仅要鼓励政策性保险公司,对商业保险公司也应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同时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家禽业,形成财政、保险、社会资金等多渠道的风险共担体系。”

记者也注意到,《条例》设计的是一种中央政府划定农业保险发展的大框架,各省政府可以“自由发挥”的统分结合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养鸡业一位行业人士建议:“针对养鸡业在农业保险中遇到的问题,广西可以根据该行业的特点设计出合理科学的险种及核查、赔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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