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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伪造变造驾驶证 靖边一男子被逮捕

华商报 2016-05-11 20:40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王健 通讯员 崔春月)今年4月份,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查获一起醉驾,驾驶员李某某属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而且其提供的证件系伪造、变造,李某某随后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近日,李某某又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罪被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成为靖边县首例因涉嫌此罪名被逮捕的驾驶人。

无证醉驾

送朋友回家被刑拘

4月15日23时,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民警正在靖边县城长庆路与清华路十字路口附近巡逻时,发现在十字路口处准备掉头向北行驶的一辆陕K牌照的长安小型汽车不按规定行驶,巡逻民警便上前询问。小型汽车打开车门后,车内散发出来的酒味让民警怀疑驾驶员可能涉嫌酒驾,因此对驾驶员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城区二中队的一名民警介绍,在调查取证时,驾驶员李某某主动从车内拿出了两本驾驶证,通过比对证件民警发现,两本驾驶证上的照片都为同一个人,但名字和地址信息均不相符,民警询问李某某才得知,其不但涉嫌酒驾,还是无证驾驶,且提供的证件都是伪造和变造的。

经查,现年33的靖边男子李某某当天和朋友喝完酒后,怀有侥幸心理便驾车送朋友回家,但谁想在路上被逮个正着,其对自己无证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晚,经对李某某体内静脉血液进行采集样品封存送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某的血醇浓度为140.25mg/100ml,确认其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于次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涉嫌伪造变造买卖证件

被依法批捕

对于自己的两本证件,李某某称一本是他在2013年5月份通过路边的小广告,花200元办理的假证;而另一本是2015年在靖边县城一网吧内捡到的。为了隐瞒事实,以备后用,李某某更换了驾驶证上的相片。办案民警表示,李某某捡到驾驶证后,更换了驾驶证上的相片来隐瞒事实,以备后用,而且另一本是花钱买的假证,其行为已构成了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罪。

据了解,涉嫌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违法行为在去年11份前只是罚款5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而从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将“刑法”中的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日前,李某某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罪被靖边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成为靖边县首例因此罪名被批准逮捕的驾驶人。靖边交警部门提醒,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从过去“行政处罚”转变成了“刑事案件”,告诫广大市民不能为了省时间、找门路、走捷径投机取巧,到时成了“典型”树起来,就后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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